迷迭之巅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594章 再见过去,盛世绝宠:霸上深情总裁,迷迭之巅,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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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分钟过去后,原先在咖啡厅前遇到的那个路人,走了过来,手中拿着一件西装外套,递给我说道:“好巧,原来你也到南阳来了,我刚刚在那边看到你了,老板说大雪天的让一个穿得这么少的女孩子站在风中不好,让我给你送来了一件衣服。”

“谢谢。”我感激地点点头。

“不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要不是你为我们追回了那个公文包,这个订单我们都不知道要损失多少钱。”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我从善如流地接过了外套,居然看到商标是阿玛尼的,顿时有些惊讶,“这么贵的外套看来是不得不还了,留个电话吧。”

“不用了,一件外套而已。”

“阿玛尼可不是普通的外套,要不然这样好了,你把银行卡号码给我,我把钱还给他,好几万的西装可不是小数目。”

“真的不用了,”他看了眼手表,“时间要来不及了,我先走了。”

说罢,他便跑到了车旁,打开车门坐了进去,车门被关上,流线型的法拉利像是一阵风一样疾驰而去。

我叹了口气,披上了外套,心想,说不定人家有钱,根本就不在乎这件衣服呢。

终于打到了一辆车,我钻进车内,报出了地址。

两边的风景在快速地倒退,很多年没有回过南阳了,可是两边的建筑却依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变化。

白雪包裹下的城市,泛着一种寒凉,像是残缺的雪莲花一般。

一个小时后,我回到了当年居住的楼房底下。

四周围的景物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就连路灯都还是当年的路灯,卖馄饨的摊子都依然摆在那里。

我走过去吃了一碗馄饨,还是当年的味道。

这里的馄饨都是用干净的瘦肉剁碎了包的,很有嚼劲,汤也清亮鲜美,与如今的这些绞肉机绞出来的肉包的饺子想必,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吃了一碗馄饨之后,感觉浑身都暖洋洋的了。

大概是因为现在是严冬,所以各家各户大多窝在家里没有出来。

雪地上,只有一些小孩子在玩爆竹。

由于是小城市,倒是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并不是很严格。

我爬上了二楼,看见走廊阳台上放着的那一盆仙人掌,依旧绿油油的,在莹莹的白雪中焕发着不屈的生机。

我用手指拂去晶莹的白雪,翻开花盆,在花盆底下找到了一只陈旧的不锈钢钥匙。

一股怀念的滋味瞬间从我的心中升了起来,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这枚藏在花盆底下的钥匙居然还在这里,也没有被调皮的小孩子拿走。

我拿着钥匙,忐忑地来到了家门前,用纸巾擦了擦钥匙,打开了房门。

房子还是停留在多年前的样子,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只是落满了灰尘。

我怀念地在房间内游走着,过往的记忆像是放电影一样,在脑海中浮现。

我还记得我在沙发上,偷吻陆修;我还记得我在厨房里缠着他给我做饺子;我还记得我在卧室里,躺在他的腿上,让他教我念单词;我还记得我在浴室里,拉着他共赴巫山云雨……

时间就像是房间中的灰尘一样,将所有的回忆染脏了。

我推开我以前居住的那个房间,只见房间内已经空了,只剩下空荡荡的四堵墙壁,想必房间里的东西全部都被陆修搬到了他的那栋别墅了。

我感到一阵怅然若失。

随后,我离开了这个房子,这里已经没有再来的必要了。

下了楼,正好碰到了一楼的王奶奶,这个王奶奶平时很喜欢闲聊,对左邻右舍的事情都十分清楚。

“姑娘,你找人啊?”王奶奶看着我,眼睛一亮。

“啊,对,我找这一家的主人陆莺,我是她的一个远房侄女,我妈托我过来瞧瞧她,不过好多年不联系了。”我从善如流地撒谎道。

王奶奶打量了我几眼,见我干干净净的,不像是小偷小摸的人,便说道:“姑娘,别找啦,那一家早就搬走了。”

“搬走了?”我故意装出一副很惊讶的样子。

“是啊,搬走啦,后来她儿子回来过一趟,开着车子让人将他异父异母的姐姐的房间给搬空了,那之后便再也没回来了。由于这房子的户口是落在他姐姐那里,这房子也没法子卖,就一直空着。”

“原来他还有个姐姐啊?”

“可不是嘛,哎呀,他那个姐姐可不是个好姑娘,听说勾引弟弟来着呢,”王奶奶咂咂两声,露出一副鄙夷的样子,“不过那姑娘也可怜,被寻仇的给杀了。哟,当时这事情闹得可真大啊,那时候她儿子陆修啊,听说想去厨房拿一把刀子去救那个姐姐,结果被她知道了,就将儿子给反锁在厨房里。你想想看,厨房里只有一个小小的通风口,他根本出不去。那时候,他在厨房里求着他妈放他出去,他妈不肯,他就活生生地将一根小拇指给砍下来了!”

“他妈没办法,先打了电话喊了好几个牛高马大的男人堵在门口,然后开了门。他儿子一出来就往外面冲,还砍伤了好几个人呢,不过最后还是被那帮牛高马大的男人制住了,绑着去了医院。”王奶奶叹息一声说道。

我竟是没想到原来当年还有这样一番缘故。

“那后来呢?”我紧张地问道。

“后来啊,他到了医院之后,抢过小指头扔进了马桶冲走了,跑出了医院去找他那个姐姐,但是找到的时候,他姐姐已经死了。后来他们一家便搬走了,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不过搬家那天,我瞅着那个男孩子,就跟死了一样,可叫人叹息了。”王奶奶摇了摇头。

我的喉咙有些酸涩,心里堵得发慌,我强作镇定地说道:“既然他们一家都不在了,那我就先走了。”

“姑娘慢走吧,下次若是她儿子回来了,我跟他说一声,就说你来这儿找过。”王奶奶热心地说道。

我勉强冲她笑了笑,离开了此处。

街角有一家花店,开了很多年,现在依然在。

我去买了一束鲜红的玫瑰花和一束洁白的菊花,打了车往城郊的墓地行去。

到达了目的之后,我朝看守墓地的老头打听了坟墓的所在,便踏着厚而干枯的野草,慢慢地走到了坟头。

坟头的枯草已经很高了,墓碑上的女孩,含着一抹笑容,定定地看着我。

我半跪在地上,摸了摸那张曾经最熟悉如今却有些陌生的脸,心里的滋味有些复杂。

我将那一束鲜红的玫瑰花摆放在坟头,就像是祭奠我曾经的爱情。

随后,我又将那一束洁白的菊花摆放宁纯然坟墓旁边的她母亲的坟墓上。

重生之后,我相信灵魂是永生不灭的。

我相信,我的母亲一定会在另一个地方,默默地注视着我,尽管她很早就死了,但我相信这份冥冥之中的母子情分一定还在。

这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了细碎的声音,有些干枯的细小树枝被踏碎了。

我回过头一看,却发现捧着一束洁白的菊花走过来的居然是顾绝。

我有多少年没有见过这个男人了,或许我曾经是怨恨过他的,但是现在随着宁纯然的死亡,所有的恨都烟消云散了。

我竟然能像是看一个故人一样,以平静的眼神来看他。

顾绝走了过来,将那一束白色的雏菊放到了宁纯然的墓前。

我们两人都没有说话,天地间寂静得只能听到风的声音。

片刻后,他冷漠地说道:“请不要用红色的玫瑰花来亵渎她。”

“可是我却觉得,只有红色的玫瑰,才是最适合她的鲜花,她就像是一朵永远不会凋谢的野生玫瑰。”

他怔了怔,唇边勾起了一抹笑容:“是啊,她就像是一朵永远不会凋谢的野生玫瑰。”

“她以前……跟我说起过你。”见不得他一脸难过的样子,我忍不住说道。

“她说什么?”

“她说……你是个好人,一个对她很好很好的人。”如今时过境迁,我倒是能从容地说出一些话了。

他的眼中闪过一抹黯然,他闭了闭眼睛,深吸一口气说道:“我倒是没想到她会这么说,好人?我哪里像个好人?”

“可她确实是这么说的,她说你对她很好,你会细心地记住她喜欢吃什么,会给她准备她喜欢的衣裙,会在天冷的时候脱下外套给她,会因为不忍心打扰她睡觉,起床的时候动作很轻……”

我说了很多,将当年没跟他讲的歉疚一股脑儿全说了去来,毕竟那个孩子,真的是我欠了他的。

“她还说,她很后悔打掉了那个孩子,因为她当时真的不知道那个孩子对你而言这么重要。”我叹了口气,将最后一句话说了出来。

他的脸上浮现出痛苦的神色,像是溺水的人一般。

“太迟了……一切都太迟了……是我对不起她。”

他的声音中,带上了一种不可思议的脆弱,脆弱到我以为,此刻的他是颤抖的。

“你从来都没有对不起她,她说是她对不起你。她还说希望你以后能够遇到一个对的人,那个人能够知冷知暖,能够细心的体会到你的好,并且加倍的对你好。”

擦肩而过的时候,我似乎看到他的脸上划过了一抹水润的亮光,像是眼泪一般。

也许是我看错了吧,这样的人怎么会流泪呢?

离开墓园的时候,我看到了靠在车窗边吸烟的安梓淳,他的脚下落了一地的烟灰,像是雪霜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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