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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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林荫道上走出来后,艾伦就上了一辆黑色劳斯莱斯离开了,她看着远去高级轿车,心里有些忐忑不安,明天艾伦就会过来。
虽然他答应了她,他们两人就像原来那样相处,可她却答应了另一件事情——这种感觉就像是她再次落了下风。
艾伦是罗斯希尔家族的人不会找不到落脚的地方,他想住哪里都可以,偏偏要搬到她的地方来。
可是对方既答应了和她像朋友一样来交往,行事前征求自己同意,她就不能断然回绝艾伦,只得同意他过来住几天。
苏晓琪用钥匙打开了门,回到住的宅子里,自从唐娜走后,这幢房子清清冷冷的,少了很多人气,也不知道这些日子唐娜过得怎么样?上次遇到的事情解决没有?
回到她的房间里,在桌前坐下,她打开一本书看了一会儿,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想不起来了,其中蕴含着某种极其深刻的意义?
是什么呢?
耳畔仿佛听到了那遥远的声音,摇曳的灯火,一双幽邃的眼眸,她渐渐地想起来一些片断了。
那是一个梦,一个很久以前的梦,一个男人来到她的梦里——黑夜里闪烁着光泽的头发,细碎的发丝轻拂在耳际,男人微翘的嘴角还有漂亮的下巴,他似乎有种维多利亚时代的迷离与忧伤。特别是那双在黑暗中闪烁着眼睛是那么神秘莫测。
似乎,她细细回想自己所遇到的每一位有天赋的孩子都是这样,带着维多利亚的忧伤。
他在那个梦里,低下头用笔在便签纸写了一行字,“云间浮世绘,命里掌中纹。”现在知道这是一部电影叫《云图》,我们是海洋里的一滴水,一粒沙,浮世绘遥遥相望,掌间纹紧握在手——
她在真实与梦境的罅隙间,见到了他的灵魂,在人物诞生前,她其实就已经开始在心中塑造他。
无论醒着还是梦着,她都可以见到他。
当艾伦有一天,他走入她的想像时,为她带来了《诡》这部小说故事。
然后,开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用心灵追随着他,直到他完成某种宿愿,直到他寿归正寝。
想起了写下这个主角一点一滴,一笔一字——每日将书稿置在案前、手臂和胸前,与他如影随形,她的主角已经有了自己独立的人格与思想,在落笔的时候,他会自然地说话动作。
似乎他不再受她的笔触控制,在事件中会做出自我选择。
最初的时候,作者是处于浓重的负面状态下开始写小说的。最后,她却是带着对故事的爱,对人物的爱,独一无二的爱,以及对自我的爱,完成了这部《诡》的故事。
当写作时,她心中怀着无限的热情与爱,热爱自己的故事,忍耐得住春夏秋冬的孤独与寂莫;她带着一种对真实与知觉的爱,相信这个虚构的世界是比现实世界更具体存在;对人物的爱,相信她的人物将比真人更真实;以及对于自我的爱,肯定自己,从不怀疑自己写下的故事。
似乎在写作的时候某个事件被她赋予极其深刻的意义?
苏晓琪早上起来,想起艾伦上午会搬过来,走到楼下,她伸出右手转动门把,侧靠着门,从门缝里去感受漏进来的光亮和被门压扁的风,门打开的时候却又茫然。
她直接愣住,注视着那一道明灿的阳光下,年轻人侧面有着优美的线条,一只金黄色大狗在追逐着他。
俊秀年轻人挺拔的身影,华光溢彩,生机勃勃,那只大狗在和他嬉戏,很安逸的样子。
那一头金发被风吹过,利落清俊。他悠然转身,几绺飘拂的金发在空气中划过一道似真似幻的弧度,在那只毛茸茸的大狗跑过来时,蹲身搂住了它的脖子与之亲近,“利兹,真是乖孩子。”
年轻人脸上带着春风般温和的笑容,金色的大狗轻轻吐着舌头与他的脸亲呢的贴在了一起。
他在浅金色的阳光下微笑,这个令人一看就安心的笑容,让她与他重逢时,他给她带来令人生畏的影像全部烟消云散。
苏晓琪走近时,他抬起头来看她,“利兹,过来跟艾丽丝打招呼。”
那只金色的大狗听话的摇摇尾巴,跑过来,用鼻子蹭了蹭苏晓琪的脚,然后又跑回去,非常礼貌地坐在地上,吐着舌头讨好的看着他们俩人。
金发随意的垂落下来,又随意的在年轻人的肩上散了几缕。
“它叫利兹?”苏晓琪好奇地看着金毛狗狗,她从小就喜欢小动物,但是很少养它们,自从自己养过的狗死掉后,她就很少养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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