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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缠足的始源时代,人们常常问到。《汉语大词典》:“缠足:相传南唐李后主令宫嫔窗娘以帛绕脚,令纤小作新月状,由是人皆效之。一说始于南朝齐东昏侯时。”说得太简单,人们则想知道个详细和究竟。实际的情况却是复杂得多,有各种说法;古人有过很热烈的讨论,但资料凌乱散见,也有很不细致之处。本文首次把它们作全面归纳综述,再按自己的见解加以评说。
宋代张邦基《墨庄漫录》卷八最早提出讨论:“妇人缠足起于近世,前世书传皆无所自。《南史》:齐东昏侯为潘妃凿金为莲花以贴地,令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华。然亦不言其弓小也。如《古乐府》、《玉台新咏》皆六朝词人纤艳之言,类多体状美人容色之姝丽,又言女饰之华,眉目唇口腰肢手指之类。无一言称缠足者。如唐之杜牧、李白、李商隐之徒,作诗多言闺帷之事,亦无言及者。惟韩惺《香奁集》有咏属子诗云:‘六寸肤圆光致致。’唐尺短,以今按之,亦自小也,而不言其弓。”认为只有用“弓”形容的例子才是充分的证据,所以不可能起于宋代以前。由此引起各种说法,主要有以下一些说法及理由。
汉代说。明杨慎《丹铅录》引汉无名氏《杂事秘辛》:“(保林吴姁)足长八寸,胫跗丰妍,底平趾敛。约缣迫袜,收束微如禁中。”《史记.货殖传》:“赵女郑姬,设形容,楔鸣琴,揄长袂,蹑利屣。”从而解释说:利屣者,以首之尖锐言之也。则缠足之风汉代已有了。明沈德符《敝帚斋馀谈.妇人弓足》引史游《急就章》“級鞮卬角”注:“級谓韦履,头深而兑,底平而薄者也。今俗谓之跣子。”兑与锐同。鞮,薄革小履也。即张衡《同声歌》“鞮芬以翟香”者也。卬角,当卬其角。举足乃行。疑即今之扳尖鞋。此三者皆谓妇之履也。清高士奇《天禄识馀》同意此说。清邱炜菱《菽园赘谈.缠足考》引《焦仲卿妻》“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补充为证。袁枚《缠足谈》:“余按汉《隶释》汉武梁祠画老莱之母、曾子之妻,履头皆锐。是证据之最古者。然沈约《宋书.礼志》:‘男子履圆,女子履兑。’是又亦锐之说也。……大抵妇人之步,贵乎舒迟。……既以缓行为贵,则缠足使小,在古容或有之。”
但是,《杂事秘辛》是杨慎的伪作。“足长八寸”正是天足。利屣,是头小而尖的歌姬的舞鞋。《史记.集解》:“舞屣也。”“头深而兑”虽是说鞋的头部尖或翘起,但头部深,那鞋的长度就大,恰好与缠足的情况相反。《急就章》颜师古注解:“卬角;屐上施也。形若今之木屣而下有齿焉。欲其下不蹶,当卬其角,举足乃行,因为名也。”可见与缠足风马牛不相及。而“细步”是步子小。所有例证都不是说脚小,因而鞋小。推一万步说;即令说脚小,也都不能证明缠足。因为脚本有大小不同。
始于南齐东昏侯说。《南史.齐东昏侯纪》:“凿金为莲花以贴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华也。’”然而,它只是说在金莲花上走,连鞋尖鞋小也没有说到。凿金莲也就是“剪金莲”,人们把它混成“尖金莲”,就形成是缠足而尖的误解。值得细思的倒是:走在金莲花上,有什么美?男性同样也可以走在金莲花上的。实质在于这种设计另有文心。女性步态轻盈,在于迈步小而步步紧连。从“步紧连”谐音而成为“步金莲”的表演。这则记载并不是要说潘妃脚小,实际是要说齐东昏侯善于发现并使表演女性步态轻盈之美,从而欣赏自己的艺术创作。
杨慎又引晋清商乐府《双行缠》:“新罗绣行缠,足趺如春妍。他人不言好,独我知可怜。”来证明六朝缠足。但是,《汉语大词典》:“行缠:裹足布;绑腿布。古时男女都用。后惟兵士或远行者用。”例证正是此《双行缠》,可见杨慎的论证很不严谨,例子东拼西凑,滥竽充数。高士奇又补例:石崇屑沉香为尘,使姬人步之无迹。但这分明是说步态轻盈。
唐代说。元伊世珍《瑯记》说:马嵬坡老妇拾到杨贵妃袜,供人展览而收钱。她的女儿又拾得“雀头履”一只,“长仅三寸”。《诗话总龟》载:玄宗从蜀回,因杨贵妃所遗袜作《罗袜铭》:“罗袜罗袜,香尘生不绝。细细圆圆,地下得琼钩。窄窄弓弓,手中弄初月。又如脱履露纤圆,恰似同衾见时节。方知清梦事非虚,暗引相思几时歇。”但所谓杨贵妃袜应是后时小说家言,清钱泳《履园丛话》卷二十三《裹足》对唐代说提出反驳。他引段成式《光凤亭夜宴伎有醉殴者》:“掷履仙凫起,扯衣蝴蝶飘。”投履打人,那履像展翅的野鸭子,那履必定不小,也不轻。对于杨贵妃的鞋,他引证《大唐新语》、《国史补》只说:“马嵬店媪收得杨妃锦軸袜一只。”并没有说大小。按,温庭筠也有《光凤亭夜宴伎有醉殴者》:“吴国初成阵,王家欲解围。拂巾双雉叫,飘瓦两鸳飞。”用瓦来形容女鞋,可见不是缠足的鞋。玄宗《罗袜铭》,初见于宋代《玉清壶话》,袁枚《缠足谈》认为“恐是小说家之附会”。所以连《全唐诗》都不收,即认为是伪作。
《瑯嬛记》:“马嵬老媪,拾得太真袜以致富。其女名玉飞,得‘雀头履’一只,真珠饰口,以薄檀为苴,长仅三寸。玉飞奉为异宝,不轻示人。”编造的痕迹十分明显。唐代的事,又“不轻示人”,元代的他是怎么突然知道的呢?马嵬坡杨贵妃事件形成了一些附会说法,又如清俞樾《茶香室丛钞.杨妃粉》:“国朝赵学敏《本草拾遗》云:杨妃粉,产于马嵬坡上,取之者必先祭,然后掘之,去浮土三尺,有土如粉,滑腻光洁,与女子最宜,泽肌有效。”而所谓“长仅三寸”也是元代才有的说法,更可见编造的痕迹。无名氏《集贤宾.忆佳人》:“想则想蹴金莲三寸弓。”但例子并不多。多见的是说“半拆”或“半折”。《西厢记》第四本第一折:“绣鞋儿刚半拆。”王季思注:“俗本多作折,误。……拆,谓大指与二指伸张时之距离,今徐海间语尚如此。”也说“半弓”。元剧《张生煮海》第一折:“袖儿笼,指十葱;裙儿蔌,鞋半弓。”半拆,还不到三寸,而缠足再小也是约五寸。实际上“半折”应就是说“折半”:缠足是不缠足者的一半长。
明沈德符《野获编》卷二十三《妇人弓足》:“余向年观唐文皇长孙后绣履图,则与男子无异。友人陈眉公、姚叔祥倶有说为证明。又见则天后画像,其芳屣亦不下长孙,可见唐初大抵皆然。惟大历中夏侯审《咏被中绣鞋》云:‘云里蟾钩落凤窝,玉郎沉醉也摩挲。陈王当日风流减,只向波间见袜罗。’盖弓足始见此。”又引杜牧《咏袜》:“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五陵年少欺他醉,笑把花前出画裙。”韩孝《屐子》:“六(一作方)寸肤圆光致致,白罗绣屡红托里。南朝天子欠风流,却重金莲轻绿齿。”从而说:“唐尺抵今制七寸,六寸则合今四寸二分,亦弓足之寻常者矣。因思此法当始于唐之中叶。”费锡璜补充新例《诚斋杂志》:天宝间,桃源女子吴寸趾,以足小得名。
按,以“蟾钩”喻绣鞋,应不是说那鞋整体是月牙的形状。现在见到过缠足者的鞋的人还有许多,谁也没见过这样的鞋,因为缠后的足不是也不可能是这样形状。而应是说仅鞋的头部有向上翘曲,作为装饰。这仍然是仿汉代“利屣”,是头小而尖的歌姬的舞鞋。这样的鞋却是有的。清陈维崧《百字令.长安元夕和家山农倡和原韵》:“燕未衔将泥便软,糁遍莲钩綦迹。”
清珠泉居士《雪鸿小记》颦娥敛黛,湘裙蹴莲钩。”莲钩,应是指这种鞋。元代才有“金莲三寸弓”的说法,则唐代的“六寸”说法大可怀疑。异文是“方寸”,应当含有真实的信息,应该充分注意。我以为它是“芳存”的别写:存留着女性体香。与“芳屣”说法相同。至于杜牧《咏袜》:“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这个“减四分”是比一般人脚长减四分,也就是后来的“半折”,也只是说小,“纤纤玉笋”是说鞋头尖,与汉代的“利屣”相同。“桃源女子吴寸趾”例,按照论者的推导,则脚仅一寸长,岂不是瞒天大谎。实际应是说一步与一步间距离仅一寸,也正是步紧连的流水步。
五代说。《汉语大词典》“音娘:南唐后主李煜的宫嫔。据传为女子缠足的第一个人。”引元陶宗仪《綴耕录.缠足》所引《道山新闻》:“李后主宫嫔音娘,纤丽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令音娘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但,《綴耕录.缠足》又据《郡阁雅谈》引五代刘克明《咏蒲鞋》诗:“吴江浪浸白蒲春,越女新挑一样新。才自绿窗离玉指,便随罗袜上香尘。石榴裙下从容久,玳瑁宴前整顿频。今日高楼鸳瓦上,不知抛掷是何人。”因而说:“通首咏妇人蒲鞋,全不及弓纤之状。则是时尚未缠足。”笔者还可以补充更重要的一点:蒲草编的必是农家女的草鞋,而缠足是不穿草鞋的。又据“今日高楼鸳瓦上,不知抛掷是何人”,可知那蒲鞋倒是很大呢。因为与本文前面所引温庭筠、段成式《光凤亭夜宴伎有醉殴者》写的投履打人一样,那履必定不小。
而五代音娘事迟到元代才发掘出来,在六尺高的金莲上“漫步”,今日还没有这样高难度的杂技表演,它的真实性大可怀疑。也应是文学创作。所谓“以帛绕脚”,实际应当是指脚上挂着彩编带子,即产生“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的效果。“令纤小”及“屈上作新月状”,都不是说脚,而应是说“素袜”的前端如此装饰。如此设计的寓意是:那音娘就是月中嫦娥起舞。这自然又是对潘妃的“步金莲”作纸上的推陈出新而已,不可能是实际有的。人们都知道缠足非一朝一日的事,要在五六岁骨骼幼嫩有可塑性时,要用好几个月的时间,是非常麻烦而痛苦的长过程。窗娘岂能临时之间就把脚缠小?或者,已经是宫嫔的窗娘岂能只是五六岁?如果“屈上作新月状”是说缠足,“上”指什么呢?或者把脚的下面的什么部位屈得变成在上面呢?“新月状”的外沿大致与半圆的外沿相同,可以比喻缠足的足背,而内沿则是有很大的弯度,但缠足的足掌仍然是平的。更何况音娘的脚不论缠成什么样子,既有“素袜”,外人都是看不到的,从何而知是“屈上作新月状”呢?
赵翼《陔馀丛考》卷三十一《弓足》:杜牧诗之“尺减四分”,韩惺诗之“六寸肤圆”,亦尚未纤小也。第诗家已咏其长短,则是时俗尚已渐以纤小为贵可知。至于五代乃盛行扎脚耳。这便是相信了窗娘事的错误解释。但说“五代乃盛行扎脚”,却也是提不出根据来。《辍耕录》也据此说:扎脚五代以来方为之。而“方为之”与“乃盛行”又是大不一样的。
宋代说。赵翼引《湛渊静语》谓:“程伊川六代孙淮居池阳,妇人不裹足,不贯耳,至今守之。熙宁、元丰之间为之者犹少。”沈德符说:“《南部烟花记》有‘陈宫卧履’。卧时犹履,缠足可知。”袁枚说:“《鄉记》言徐玉英卧履以薄玉花为饰,内加龙脑,谓之玉香,此则弓鞋之明证,盛行于宋时。”缠足后脚的臭味不容易散发,所以穿睡鞋。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丹铅新录八》:“昔题妇人足,不曰素洁,则曰丰妍。今妇人缠足,……臭秽特甚。”这些可以证明缠足起源的时代大约是北宋程颐时代。这与宋张邦基说“妇人缠足起于近世”一致。
鲁迅《南腔北调集.由中国女人的脚,推定中国人之非中庸,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一派说起源早……一定要考出连孟子的母亲,也是小脚妇人的证据来。说迟的一派,他不大恭维缠足,据说,至早,亦不过起于宋朝的末年。”“两大派的话,是都错,也都对的。晋唐古墓里的泥人儿……女人的脚上,有圆头履,有方头履,可见不是缠足的。杨慎)假造证据……替汉朝人做《杂事秘辛》,来证明那时的脚是‘底平趾敛’。”“汉朝就确已有一种‘利屣’,头是尖尖的,平常大约未必穿,舞的时候,却非此不可。……所以倡妓就大抵穿着‘利屣’,……先是倡妓尖,后是摩登女郎尖,再后是大家闺秀尖,最后才是‘小家碧玉’一齐尖。待到这些‘碧玉’们成了祖母时,就入于利屣制度统一脚坛的时代了。”
但是,“利屣”也只是鞋头尖,还不能直接证明缠足。近几年年轻妇女的皮鞋一律成为鞋头很尖,而鞋也就要长。这也就说明:鞋尖不能成为缠足的证明。
论者往往把用“弓”形容女鞋作为缠足的有力证明。最早的张邦基就是如此。袁枚说:“然唐白居易:‘小头鞋履窄衣裳,天宝年间时世妆。’韩致光诗曰‘六寸肤圆光致致’,皆极言其小,而终不言其弓。可见潘妃只步金莲花,亦非弓也。”而用“弓”形容的最早例子是五代《花间集》毛熙震《浣溪纱》:“缓移弓底绣罗鞋。”这也是杨慎的例子,受到赵翼的支持。按,“弓”应当是“工”的谐音。“底”是助词,犹如“的”。做工很好的鞋,即绣鞋。《花间集》特点就是多写女性的体态美和衣着,而说妇女鞋的仅此一例。可见那时没有缠足的情况。人与动物的脚都是脚心部有陷窝,叫“足弓”。少数人足弓减低或塌平的是病态,叫平足或扁平足。这充分说明“弓”字与缠足无关。妇女穿绣花的鞋,有普遍性,不缠足的也穿。所以“绣鞋”与“小脚”一样,不能证明是缠足。
《汉语大词典》:“弓足:1缠足。2指缠足后发育不正常的脚。其形如弓。”又,“足弓:足缠后如弓状,故称。”又,“弓小:弓形而纤小。”又,“弓纤:形容妇女小脚弯曲如弓。”又,“弓脚:妇女缠成弓形的小脚。”但是缠足后实在不像弓形。缠足的生理和形态变化是:约束得脚不能长得长,长得肥大;大指外的四指向下弯曲,使得脚底的轮廓大致是直角三角形。清虫天子编《香艳丛书》第六集卷一旷望生《小脚文》:“一缸红泪嗟其苦,三角与拐肖其形。”脚的头部成为直角三角形的那个锐角。脚掌的本来平向的摭骨被约束得变成直立,因此脚背的后部降起,但绝对不是弓形。与“弓月”“弓眉”“弓腰”等比较,完全不是那样的弯形。
毛熙震《浣溪纱》“缓移弓底绣罗鞋”例,是把指做工巧的“工鞋”谐音成“弓鞋”,直到宋元之际才再次见到“弓鞋”说法,也说明缠足是宋代的事。缠足往往穿做工很好的绣鞋,于是把“绣鞋”谐音叫“弓鞋”,再把穿绣鞋的缠足叫“弓足”之类。“弓”本不是说缠足成弓形。
请看《汉语大词典》几个词条:“宫鞋:旧时妇女所穿的绣鞋。”“宫纱:平纹丝织品。轻薄而透明,多染成鲜艳的色泽。适用于作窗帘和糊制宫灯、折扇等。”“宫碗:一种较大的碗。”“宫粉:供装饰用的粉末。”这些词中的“宫”字,都不是宫殿或皇宫的意思。“宫鞋”“宫纱”中是“工”字的谐音。“宫碗”中是“公”字的谐音,指:大。“宫粉”中是“汞”字的谐音,指:水银。因而“宫粉”是名贵的化妆品。还有其他的例子。它们可以证明“弓底鞋”或“弓鞋”的“弓”不是说缠足成为弓形。
《汉语大词典》:“弓弓:形容妇女小脚弯曲如弓。也指小脚。《京本通俗小说.碾玉观音》:‘莲步半折小弓弓。’元仇州判《阳春曲.和酸斋金莲》:‘窄弓弓怕立苍苔冷。’清赵庆嬉《香销酒醒曲.拜月》:‘夜深人静,小语漫呼郎,缟袂凭肩白似霜,弓弓站立小鞋帮。’也借指女子。宋张元干《春光好》之二:‘六幅裙窣轻风,见人遮尽行踪。正是踏青天气好,忆弓弓。”’按,前二例都是“弓”与“工”谐音。而后两例则根本不是说脚,没有用脚指代人的事理。“弓弓站立小鞋帮”中应是“恭”的谐音,指拜月的恭敬。“忆弓弓”则应是“躬”的谐音,“躬亲”的省说,犹如“亲亲”。由此也可见“弓鞋”等不是说鞋弯曲如弓,而是谐音指剌绣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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