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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的人,哪怕是刘仁轨,也都感觉正经,时不凡居然会这么说?刘仁轨亲自下令把那个鲁宁打死,可是现在时不凡却睁眼说瞎话是李世民打死的,这样不是在故意作死吗?哪怕刘仁轨也都认为时不凡这话不靠谱,可是却不敢开口了。
“时不凡,你这个又是什么意思?你这次别给朕诡辩,你不给朕说出一个所以然来,朕连你一起治罪!”李世民不客气的说。
时不凡冷静的回答;“皇上,你说我大唐的法律是由谁来制定的?”
“当然是朕了?”李世民理所应当的回答。
李世民非常自然的回答是由他来制定法律,这个是古代的所谓立法权了。古代的皇帝之所以被称之为权力最大,那是因为他同时掌握了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他既掌握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意味着他可以随便改变游戏规则。如果当游戏规则不符合他的利益的时候可以改变直接改变法律,然后按照新的游戏规则来玩。
可是他又掌握了行政权,这样可以说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样怎么样都是他胜利。所以李世民直接张口就说制定法律的是他,也就是立法权在他手里面的缘故。
“皇上,这个法律不就是帮助您统领我大唐吗?这个法律是帮助皇帝您统领我大唐的,是您给我大唐万民设立的规矩,也就自然是诏令中的一种,甚至是比诏书和命令更有权威,是吗?”时不凡问道。
李世民想了想,也都最后要点头,这个法律确实应该比日常的诏令更有权威。法律是长期的,是维护他大唐统治的东西,法律也就是统治阶级用来维护自己统治的工具。当然,如果当这个法律对他们统治用处不大,自然可以要随便改变了,这个也就是皇帝可以掌握立法权的缘故。甚至法律比起普通命令更重要,这个法律是维护统治底线的东西,李世民当然要认可法律比普通诏令更重要。
“好,皇上,既然律法乃是皇帝您亲自制定的,并且您也承认律法比起诏书更有权威。而我大唐万民都知道,面对皇帝的诏令那必须要尊崇,不然也就是违抗命令,必须要严惩。这个律法是皇帝下达的规范诏令,也是诏令的一种,只不过没有那么明显。皇帝您口含天宪,乃是掌握这个立法之大权。律法乃是您最终决定确立的,哪怕刑部也只是有建议,没有最终决定的权力。律法既然是君王亲自设立,律法也就是君王诏令的一种,甚至是最高的层次的诏令。既然面对普通诏令都要遵从,并且不能够违抗,违者严惩,那违抗律法岂不是啊哟依律处置?如果违抗律法,也就是违抗皇上您的诏令,这个没有问题吧?”时不凡说道。
“没错,可是他一个县尉……”李世民还是想要用等级制来说,可是时不凡赶紧打断。
时不凡知道凡是辩论,有时候必须要打算对方的思维,有时候必要的时候要利用打断的战术,让对方思维混乱。这种是一种战术上的运用,是一种无耻的辩论手段,诡辩当中的一种行为战术。一旦对方思维混乱了,那你也就有机可乘了。
“皇上,既然律法是您的诏令,甚至是最高层次的诏令,那执法者也就是您的传令使者。皇上如果你让宫廷内侍去转达制书或者是宣读诏书的使者,那天下万民和文武百官不也是要尊敬的听从的吗?虽然也许传令之人身份比较低微,可是他代表都是皇帝您,如果侮辱使者,也就是在侮辱皇帝您?之前臣代表我大唐去和突厥人商讨,突厥人为何不敢对我下手?那是因为臣代表了我大唐,如果侮辱我也就是在侮辱大唐,这样才是他们不敢对我下手的原因。”
“所以文武百官不敢轻视皇帝您,自然不敢侮辱传令的使者。而执法者是负责执行皇帝命令您下达的‘诏令’之人,那理应受到尊重。如若侮辱执法者,也就是在侮辱皇帝您制定的律法,那更是在侮辱皇帝您的诏书?侮辱皇帝您的诏书,和侮辱皇帝您有何区别?”
李世民感觉自己好像被绕进去了,时不凡故意的把这个法律说成是皇帝下达的“命令”,这个从古代的立法思想来说也都没有错,因为法律是皇帝统治的工具,法律是皇帝“口含天宪”制定的,这样说法律是诏令也不为过,甚至比起普通诏令都要更高级。如若侮辱传达诏令的使者,也就是在侮辱皇帝,这样是当然的。可是时不凡偷换概念说这个执法者是皇帝传达诏令的人,理应享受和皇帝派出去传达诏令使者的一样的地位待遇,如果这样的概念类比之下,好像从理论上也都是有所说得清。
“哼,我就不信你敢否认!如果你敢否认,那你也就是在否认法律是皇帝的命令,否认法律是皇帝的命令,你也就是等于否认皇帝拥有立法权。我就不信了,你敢否认皇帝有立法权这个思想体系。一旦你敢否认皇帝有立法权,你这个皇位甚至未来的大唐江山也都会出现统治思想上的巨大漏洞,你会敢如此?只要你还是想要承认立法权在皇帝手里面,那你也就不敢否认我的话,不敢否认我的话,你也就不能够惩罚刘仁轨。”时不凡说道。
李世民最后感觉脑子都有些当机了,最后干脆不想了,直接无可奈何的说:“哈哈哈哈,时不凡啊时不凡,朕知道,你这次也是在诡辩。可是,朕却没有办法说什么。要说诡辩这一行,我大唐没有人能够超越你。”
“好了,朕服了,你要替刘仁轨求情,你必须要给朕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不然朕不好交代!”
时不凡接着说:“皇上,其实这个事情也可以把坏事变成好事。皇帝可以以此为由,刘仁轨不但无过错,反而有功。今后皇帝可以声明,执法者等同于皇帝的传令之使者。当然,这个执法者也要按照皇帝所设立之律法来执行,不能够随便加以额外的处罚。”
“这样可以加强公堂之上的尊严,不然各种皇族亲贵都敢随便行不法之事。臣层听闻不少亲贵的家人,仗着自己家里的亲贵之身份,往往在公堂之上敢肆意嚣张。可是身为执法之官,却不敢予以惩罚,这个岂不是在纵容犯法?纵容犯法,也就是在动摇我大唐统治之根基。如若皇帝承认执法者和传令使者同等身份,侮辱执法者等同于侮辱传达诏令的使者,这样等同于侮辱皇上,那这样可以说是给了执法者的一个护身。这样不但有助于执法者尽可能的无顾忌的公正执法,更可以维护我大唐安宁。”
“不然,公堂之上,居然都敢公然侮辱执法者,这样法律的威严何在?而法律是皇上您设立的‘诏令’之一,是我大唐统治的最根基最低底线的规矩。如果连执法者都可以被随便侮辱,那今天也许不会出问题,明天也没有问题,可是后天一定会有问题的。执法者无法有效执法,那皇上您设立法律有何用处?”
“所以,在公堂之上,臣以为要给予执法者传令使者的身份,这样才能够避免他人肆意侮辱。这个乃是加强我大唐律法的根源,今后任何人在公堂之上,不能够有任何特权。从上至太子,下到普通百姓,任何人面对执法者,不管执法者是什么身份,可是只要在执法者面前都没有特权,这个是维护皇帝您的权威的最重要手段。如若连执法者都被肆意侮辱,那我大唐统治怎可安稳?”
李世民想了想,最后还是无可奈何的点头了。李世民也都确实知道,在长安不少亲贵都是肆意的违法乱纪。这种事情,在武侯卫有很多。长安武侯卫几乎每天都能够抓住一些自称我爸是XXX的家伙,可是那些武侯卫的人官卑职小,不敢随便乱来。而到时候是不走的还得李世民出面,这样肯定也不合适。
给予执法者传令使者的身份,也是等于是加强执法者的权力,有助于维护统治底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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