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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莞只觉脑中轰的一声炸天,眼前倾城的女子,若只说容貌,它是如此眼熟,竟与孙喜有七分相似,只是她身上更有一种无与伦比的由骨子里散发出的艳丽,张扬却又不灼目、不放荡,储蓄却又不隐约、不羞涩,令她始终会恰到好处地占据画面的全部视线,缔造出远胜于孙喜的倾国之姿。
这是否轮回?
如果是,那五百年前、后,霍青央与鸳鸯、她郑莞与孙喜,竟都认识,这究竟是缘分还是穿越五百年不解的纠缠?
在前世里相遇,在今世里再遇,天大地大,这是个奇迹。
霍蓝珏右手抚在胸口,微微俯身,一如既往地淡然笑道:“公主,你好。”
霍青央面色一沉,死死盯着霍蓝珏,她知道哥哥的处事之则,他说能少一个敌人总是好的,所以在他的社交里,首次见面,定然先图双方亲近,是以每次与人见面,若是平辈或晚辈,必然称呼其名或字。而若是身份在他之上的,得其允许,能称其名的绝不推脱,就如少时住在皇宫之中,与皇子、公主作伴,即使在最开始,他也总不称呼他们那象征身份的称呼,只称呼为某某殿下、某某公主,而这某某,绝非指代封号,而是名字。就如珍华公主,她当时年少未得封号,珍华便其名,宫中皆称珍华公主或公主,而他在得公主一句“今后你叫我珍华”后,他从此真的以珍华相称了,在一切可以称呼的地方,当然这是指在不会影响其身份权威的情况下。
他总说,称呼名字,才是对人真正的尊重,除却他所有的光环,仅是叫他这个人,将它放在平等的地位之上。
所以,一直以来。他都如此行事。
边缘小国的公主哪比得上秦朝贵妃的公主尊贵,可是刚才,同样一句“你叫我名字好了”的意思表达在霍蓝珏身上却出现了不同的对待方式。
他叫秦朝贵妃的珍华公主为珍华,叫边缘小国的鸳鸯公主为公主。
不是霍青央敏感,她知道,是哥哥刻意想要与这名叫鸳鸯的公主保持着距离,为什么?霍青央不得不承认,鸳鸯身上有霍蓝珏想要避开的东西。只是,那会是什么?
霍青央忽然压住胸口,面色如灰。身体正欲从骆驼上摔下。她的心忽然悸痛得厉害。郑莞仿佛也感觉无法呼吸的窒息感及由此带来的沉重感。
霍蓝珏急忙扶住她,将她放平在草地上,霍青央看见鸳鸯走了过来,握着她的手。温暖从手中传来,令霍青央如被疼痛搓揉的心渐渐放松下来,可她下意识地甩开鸳鸯的手,同只手一起抓着霍蓝珏,霍蓝珏将一粒药丸塞入其口中,便见其脸色有些渐渐好转,呼吸也平稳起来。
霍青央与鸳鸯接触的那一刹那,那种温暖令郑莞恍然有种错觉,并不只她一个遗落在时空里。所以,她并不是一个人。
她不想一个人,她想要拼命抓住那一种温暖,却被霍青央轻而易举地推开了。
在这五百年前,她是旁观者。什么也做不了。
鸳鸯并未在意,笑了笑,提起挂在胸前的银哨,尖却脆的鸣响声如箭四射,继而“哒哒哒……”的马蹄之声由远及近,只见丛林四侧分别跑来三匹骏马,气势狂野,一见便知是并未驯服的野马。
三匹骏马冲着鸳鸯,但她只微微笑着,待它们凑近时,原本汹汹的来势便化作虚无,她爱怜地挨个抚着变得温顺的马首,轻轻的笑声如铃从路边溢出,“好家伙。”
“跟我入城吧,两位旅人,”她如跳跃的精灵一般灵活,轻轻一跃便跨上马背,将目光定在霍蓝珏身上,“我会叫医者给这位姑娘治疗,她也需要好好何处,上马,回家比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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