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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宋景微第一次知道这件事时,脸色发绿,难道他每天吃的青菜就是自己的尿液灌溉出来的吗?
后来就慢慢接受了,现代什么地沟油三聚氰胺没吃过,何况尿又没毒。
再过了半个小时,河坝边,沈君熙掖起裤脚,手里拿着网兜,在河里的浅水处聚精会神地网鱼仔。像一些有沙子和石块的地方,匿藏着很多,只要细心就能网到。
宋景微提着鞋子和衣摆到处闲逛,偶尔无意识地把沈君熙的鱼赶跑。每当这时候沈君熙总是一脸无奈的甜蜜,但他又不想赶走宋景微。
“看,那个像人吗?”宋景微突然指着水面说道。
“嗯?”沈君熙一看,睁大眼,连忙放下网兜比划说:“是人,可能是溺水了。”他在河边长大,这种事情遇到过,此刻并不显惊慌。
见沈君熙扑腾游去救人,宋景微四下里找了找,找到一根竹竿,可以在沈君熙乏力的时候把他拉过来。
沈君熙见媳妇这么好心,便承了他情。本以为媳妇那点力气不够看,没想到却快得很,几下就把他拉上来了。
俩人折腾了半晌,终于把人弄上来浅水区的沙滩上。沈君熙呼吸急促地看了一眼那救上来的男人,惊讶地在沙地上写道:“这个人我认识,他是我的同窗,名叫裴鸿轩。”
溺水的男子约莫二十五六岁上下,年纪果然是和沈君熙一挂的。看衣着却远比沈君熙这种乡下学子更加富贵,基本上没有一件是拿不出手的。就算宋景微这种号称富家少爷,恐怕也不是这名男子的对手。
沈君熙写完之后,便赶紧给裴鸿轩做急救,双手按上他的胸口,把他肺里的河水按压出来。
“这样行吗?”宋景微看得有点着急,人命关天,他在想要不要提议做人工呼吸,让沈君熙给他做就好了。
“咳咳咳……”地上的男人咳出水来,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他虽说醒了,但其实脑子还是混混沌沌地,什么也不知道。
二人悄悄松了一口气,幸亏是没死。
“不抓鱼了,把他背回去。”宋景微收拾起网兜和水桶,一脚深一脚浅地往家里走。
沈君熙把湿漉漉的裴鸿轩背起来,走走停停,用了好长时间,才把他弄回家里。
“咋了,你背着谁呀?”杨氏好奇地问道,儿子出去一趟湿漉漉地回来,背上还多了个人。
“是河里救的,沈君熙的同窗。”宋景微替他解释道,把手里的东西找个地方放好。
“啊,溺水了吧?快快,把他放屋里去。”杨氏听说是沈君熙的同窗,还是河里救的,就心急地道。一时忘了分寸,想把人带到沈君熙屋里,走了两步才拍着自己的额头道:“看我糊涂了,来来,把人放客厅里。”
“……”沈君熙把人背到客厅,在屋里那张竹编的长榻上放下裴鸿轩。
“行行,我来看着他,你赶紧进屋里换衣裳,别着凉了。”杨氏催促道。
“嗯。”沈君熙看了榻上一眼,退出去,回自个屋里换衣裳。
宋景微早就洗好手脚进屋里了,见他进来便道:“这里有身衣服,你拿去给人换吧。”都是压箱底里的艳色绸缎,他不爱穿这些颜色。
“嗯。”沈君熙愣了愣,点头道。他默默地换上自己的衣裳,然后抱着那堆宋景微的衣裳……走出门时偷偷地闻了闻,带着宋景微身上的淡淡气息,应该是他惯用来熏衣的香料。
想了想,他悄悄藏起衣服,到院子的竹竿上取下自己昨天洗好的衣服,打算给裴鸿轩穿。
没多久,宋景微过来看看情况,发现裴鸿轩身上的衣服有些眼熟,却绝对不是他刚才给的那套。他用狐疑地眼神看着沈君熙,“你的衣服?”难怪觉得眼熟,原来是沈君熙昨天穿的那套。
“嗯……”沈君熙的目光闪烁了一下,比划道:“穿我的,合身。”
宋景微倒是把他这个形容看懂了,皮笑肉不笑地说:“我跟你的身高有什么不同?”即使有差别,也是一两厘米的差别。
“……”沈君熙望着门外,他娘在杀鸡,他得去帮忙打下手。
“他醒了。”宋景微把人叫回来,走什么走。
于是沈君熙打个转,又回来了。和宋景微站在一起,看着榻上的裴鸿轩。
裴鸿轩睁开眼,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俩人,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他捂住胸口呻/吟了一下,才觉得好受了一些,然后眨眨眼,迟疑地道:“你是……”
“他叫沈君熙,你们是同窗?”宋景微提醒道。
“嗯……沈君熙?原来是你,我们确实是同窗。”裴鸿轩坐起来,动了动那条不方便的腿脚,苦笑道。年少读书的记忆很久远,现在想起来恍若隔世。
“你溺水了,我们在河边救了你。”宋景微道:“遇到了什么事,怎么会溺水?”
裴鸿轩扶着额头,低头说道:“谢谢你们救了我,至于过去的事不提也罢。”被自己的亲兄弟谋害这种事,他觉得难以开口。
“既然你不想说,那我们就不问了。能活着事件好事,别的放宽心就好。”宋景微看在他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的份上,劝说那么一两句。
“谢谢公子宽慰。”裴鸿轩抬起头来,看看沈君熙,又看看宋景微:“实不相瞒,我与沈同窗已有几年没见,印象实在太单薄,若不是你说出名字,我都认不出了。”
宋景微奇怪问沈君熙道:“你十几岁和现在相差很大吗?”
沈君熙羞涩地抿抿嘴,他读书的时候挺瘦弱的,长得像女孩儿,跟现在比较确实相差很大。不过这些事情他不会和宋景微说,他对裴鸿轩比划道:“裴同窗,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
鉴于裴鸿轩和沈君熙见最后一面的时候,沈君熙还没哑,所以他现在很惊讶,“沈同窗,你……”
“……”沈君熙点点头,依旧带着微笑,并不会觉得难堪。他哑了五年,该难过的已经全部过去了。现在他很接受自己是哑巴的事实。
“看来,我们同是天涯沦落人。”裴鸿轩愣了愣,然后唏嘘道,在沈君熙和宋景微不解的目光之下,他苦笑着下床站起来,走路有点颠簸地说道:“我这条左腿不行了。”虽然不是很大的动作,但是瘸了是事实。
沈君熙和宋景微都没想到,竟然是这样,他们沉默着,不知道该如何安慰。
“没关系,我瘸了两年多了,早已接受了事实。”裴鸿轩慢慢地坐下来,使他颓废的其实不是这只瘸掉的左脚,而是家人的无情。
“……”沈君熙对他比划一通,神情带着安慰。
“他说让你别放弃生活,他哑了五年,但是觉得自己过得很开心。”宋景微翻译完,暗地里撇了撇嘴。这人以前连肉都吃不上,哪来的开心。
“谢谢沈同窗,我没有放弃生活……”裴鸿轩长呼了一口气道:“或许老天有意,让我继续活下去吧。”从此换个活法,忘了前尘旧事,做一个逍遥田家翁也不错。
沈君熙点点头,比划道:“那就好。”顺便幽怨地看了宋景微一眼,他刚才翻译得不对,明明不是那么简短的。
“你们聊着,我去帮忙杀鸡。”宋景微不看他,找个由头就想走。
沈君熙抿唇拉住他,比划道:“你走了我们怎么说话?”
宋景微道:“我也看不懂你说什么,你自己去拿笔墨慢慢写吧。”他还是拍拍衣袖出去了,美名其曰去杀鸡。对,他不会,他只是想到接下来寒暄,一定会互相介绍什么的。
那句话郁闷得沈君熙要命,还说不懂,这不是懂吗?
“沈同窗,那位是?”裴鸿轩记得,沈君熙似乎是家中的独子?本来他和沈君熙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也不是正经的同窗。只是当年整个县乡,只有他和沈君熙考上了秀才,因此被县太爷召见,一起吃过一顿饭。
“……”没法交流,沈君熙略着急,连忙回房中把笔墨纸砚搬来,总算可以交流了。他写道:“他是我媳妇,他叫宋景微。”
裴鸿轩挺羡慕道:“原来你已经娶了妻。”虽然是个男媳妇,但是……嗯……以裴鸿轩的眼光,宋景微真的不错了。而且看身上的衣着,似乎和沈家不太相符。他又不明白了,俩家家境相距太远的人,怎么会成为夫妻。
“你呢?你也不小了。”沈君熙笑眯眯地写道。
“还没,以前是一心学业,现在……”他微微苦涩道:“谁会愿意嫁给我?”若是他还有从前的身家,娶个媳妇倒是不难。可是眼前,他根本就不打算再回到那个家里。
沈君熙不赞同地写道:“怎么不会呢,我家穷且哑,我媳妇愿意嫁给我。”
裴鸿轩看罢,说道:“你媳妇家境似乎不错?”他问得如此直接,是因为他不在乎这些钱财的问题,他出身和宋景微一样好。
“嗯,他家是梨花镇的首富。”沈君熙写下这行字时,骄傲与自卑并存,其中还有些别样的甜蜜。
“那还真是……”裴鸿轩奇怪这门亲事是怎么定成的,不过人家已成亲,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送上祝福,“有道是有缘千里来相会,你们一定是有缘人。”
这话沈君熙爱听,他点点头,写道:“你先坐一会儿,我给你弄些吃喝,等你身体好了我们再谈。”
裴鸿轩道:“好,谢谢你了。”他在河里挣扎了那么久,也是饿了。
这一天傍晚,沈君熙很积极地照顾裴鸿轩,积极到令宋景微侧目。要不是知道沈君熙不是那种人,他还以为沈君熙对裴鸿轩有什么想法。
其实沈君熙的想法很简单,他遇到故人落难,自然心热帮忙。再加上很久没有人可以倾诉,没有人可以和他交流一些不能和媳妇交流的东西。或许是裴鸿轩和他一样身怀残疾的缘故,他感到与裴鸿轩交流十分轻松。
沈家家长沈东明回来后,得知裴鸿轩的事情,他亦是十分热心。再者裴鸿轩还是沈君熙以前的同窗,俩人都是秀才身份,他十分喜欢裴鸿轩。
再得知裴鸿轩残疾了,他险些心酸地哭出来,还孩子怎么跟自家孩子一样可怜?
“可不就是嘛?”杨氏早就哭了一回了,她心软的毛病在看见裴鸿轩一瘸一拐的时候,彻底泛滥。“好端端的一个人,什么都好,怎么就这么命苦。”裴鸿轩长得器宇轩昂,一表人才,更是读书苗子,眼下却瘸了。
“哭啥呀,没事,瘸了不算事,咱家熙哥儿还哑了呢,不也娶媳妇生孩子吗?”沈东明说道,要是以前他或许会愁眉苦脸,可是一朝风水轮流转,他们家今时不同往日,以后日子会越过越好。儿媳妇宋景微的到来,一下子把这个苦闷贫穷的家庭带出了阴翳之中。
“说得没错,咱家熙哥儿照样娶媳妇了。”杨氏破涕为笑道,瞧见宋景微出来吃饭,她悄悄向裴鸿轩介绍:“那就是我儿媳妇,今年五月十三进门的。”仔细听能听出来,杨氏口吻中带着自豪的意味。
裴鸿轩望着那宠辱不惊的年轻公子,确实是个令人羡慕的存在,他看了几眼便低头低声道:“恭喜杨伯母,喜得贤媳。”
杨氏低低笑道:“是啊,我家正在建房子,就在小凉山脚下,听他爹说是座大房子,我还没瞧过呢。”
宋景微走过来,和几位打了声招呼,在屋里坐着等吃晚饭。沈君熙本来坐在别处,见宋景微来了,就往他身边坐去。
几人说着话,沈东明囔道:“祥贵来了,快上菜吧。”
“哎!”杨氏应道,拍拍裴鸿轩的手背,“伯母去端菜了,你们好好聊着。”
裴鸿轩应好,一会儿就和刚进门的沈东明和陈祥贵聊上了。
宋景微踢了踢沈君熙的脚说:“去帮忙。”
沈君熙起来随着杨氏出去,端完最后一道菜,发现酒还没上,他拉拉宋景微的袖子,比划:“酒在哪?”
宋景微和他一起出去找,从角落里挖出一个六七斤重的酒坛子。是坛子陈年佳酿,一开坛香飘扑鼻。
“哈哈,好兄弟,这是好酒呀!”陈祥贵笑道,他平日里不喝酒,遇上了好酒却馋得走不动路。
“没错,是好酒。”沈东明笑道:“好酒伴好菜,好酒伴知己,今晚咱们不醉不归!”
兄弟俩兴奋地,三言两语开始劝酒,把这顿饭吃得够尽兴。让沈家人感到久违的快乐和热闹,甚至比成亲那天还要感触良多。
“鸿轩啊,多吃点,你需要补补身体。”因为裴鸿轩是客,沈家人轮流热情地对裴鸿轩夹菜。
“谢谢,大家也吃,也吃。”裴鸿轩感概道,确实是个热情的人家,他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如此单纯的快乐。
“鸿轩不要喝太多酒,累了就先歇着,啊。”杨氏说道,体惜裴鸿轩刚刚溺水醒来,身体受不住酒劲。
“好,谢谢杨伯母。”裴鸿轩低声道,杨氏的亲切令他倍感温暖,沈家人的亲情互动也让他十分羡慕,这才是真正的亲情呢。他们家那个冰冷的冰窟窿,里面都是些冷心冷肺的,怎配叫做亲人。
“景微啊,这个鸡腿给你,你身子也不壮,多吃点。”杨氏示意儿子,夹菜呀,只顾着自己怎么行,一副啥也不上心的模样,能讨媳妇欢心吗?
沈君熙踌躇下,连忙动手把鸡腿加到宋景微碗里,夹完之后他隐隐后悔,宋景微不喜欢别人给他夹菜。没沮丧完,果然一只鸡腿回到自己碗里,是宋景微还回来的。
“……”眨眨眼,沈君熙把炖烂的鸡腿肉分解开,留下骨头,其余一并再次放进宋景微碗里。
“……”宋景微心想,我只是想安安静静地吃顿饭。而这碗里的鸡腿肉,他皱着眉不想吃下去。
“……”沈君熙私底下扯扯他的袖子,一脸期盼,吃吧,为什么不吃呢?被拒绝了虽然不会十分难过,但是那种难过是绵长有力的,时不时就扎一下你的胸口,刺刺地疼着。
“我不喜欢吃鸡腿肉。”宋景微依旧没吃,把腿弄回了沈君熙碗里。然后他埋头三两口地吃完饭,其实也没胃口的,但是怕不吃会弄坏胃。
大家默默地无视掉这点无关紧要的插曲,继续喝酒吃饭,高声聊天。
裴鸿轩被问及以后的打算,他迟疑地说出心中的想法:“沈伯父,我想以后留在村里,您觉得能行吗?”
沈东明吃惊道:“你想留在咱们村里?”见裴鸿轩认真地点头,他仔细盘算说:“有什么不能行,咱们村里好呀,山清水秀滋养人,你住在这里保准心情舒畅身体棒。”
众人笑起来,纷纷议论道:“那要琢磨住的吃的了,你一个单身汉倒也简单,在乡下找份长工做也就行了。”
说到长工,众人就看着宋景微,他就是茶山村里最出名的大地主,要做长工找他就对了。
“不,我腿脚不方便,做长工恐怕别人不愿意要。”裴鸿轩有自知之明道:“想想我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读过几本书,略识几个字。如果村里有私塾一类的学堂,我倒是可以去当个夫子。”
陈祥贵说:“这个也成啊,你是秀才出身,做夫子绰绰有余。”沈东明的三弟沈东英开私塾的呢,让裴鸿轩去那儿最好。可是想到沈东明和本家的关系,他不敢开口。
“也对,你是秀才嘛,肯定不能去做粗糙的活儿。我三弟就是开私塾的,过两天我带你去找他,让他给你开束脩。”沈东明说道,喝得有点醉的他,暂时不去考虑自个和沈东英的关系。
他觉得,他和沈东英虽然不亲近,但是好歹是亲兄弟。而裴鸿轩是个可怜人,能帮则帮,不是吗?
“谢谢沈伯父。”裴鸿轩感激地道,他不知其中的纠葛,他只是惊讶,原来沈君熙的三叔是开私塾的。倒也难怪,沈君熙学识那么好,小小年纪就考了秀才。只是后来再也没有听说过沈君熙的消息,他当时还奇怪,原来是因为嗓子的缘故。
他不是不感叹的,他和沈君熙要是一帆风顺,恐怕眼下就是另一番盛况。
不过,那些都是想象罢了,他心底里叹气。看一眼冷着脸的宋景微,与假装没事的沈君熙,心道:“也许,这才是踏实的生活,才是凡夫俗子一生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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