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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肉鲜美,馋猫再尝。
“不急不急,我教你…”苏清煜忍不住又伸出长臂,右手玉指缠住常晚握笔的手指,另一手环过常晚腰旁,扯着两人宽大的水袖,胸口又贴着她的背脊。
调整呼吸,平了心跳,他说:“夫子说,识字容易,要想写好却难。我教常姐姐的口诀要气沉丹田。就是让你脚站得扎实,腰杆要直,心也要静。。。就像这样。。。”
苏清煜说着,玉手也带着常晚手中的笔在白纸上滑动,一撇一捺行云流水,不到三秒“常晚”二字留在白纸上——大气磅礴,满是钢骨。
这二字与苏清煜先前写好的楷书小品截然两种风格。
“呼呼…真是神了!小煜,经你刚才那么一说,我只感觉胸中一股热气。一眨眼,就跟着你写出这样好看的字。”常晚脸上红润润,她扭头看着环着自己的狼崽子,他此刻正闭着眼,嘴角含笑,额间垂着一簇黑发刚好抵达眉心。
一个恍惚,常晚觉得这样闭眼自信的男孩好不陌生!她当他是孩子,可他已是风流倜傥的少年郎。个子高她很多,精瘦有力。很久没有单单为了看他而看他,这静心一看。。。他已经不知不觉长大。。。还是那个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狼崽子吗?
闭着的丹凤眼缓缓张开,黑色的瞳孔里映着她的脸:桃花一样两腮红了,黑白杏眼中是迷茫。
不给她看清的机会,那双勾人的丹凤双眸已经移到别处,苏清煜放轻声音,学着小时候撒娇腔调,对着常晚讨好的赞许:
“嗯嗯,是常姐姐厉害,刚才我闭着眼睛,手跟着你的手在动,没想到一张开眼睛就看到你写得如此漂亮的字!”
他惊叹,他退开。手松了,常晚也回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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