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胡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九十三章 没有逮捕证!,萍分石色,迷胡虫,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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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跟我们走一趟。”

施萍看着“你们是谁,哪个警局的,你要逮捕我,先将逮捕证拿出来给我看看,而且你有什么证据是我打的她。你自己没有去那间店里看一下录像带吗?没有查清楚就要逮捕我,我可以以你损坏我的名誉,和违法逮捕来告你的。”

施萍听到警察的话后冷笑声,很镇静的说出这些话。那些警察听到施萍竟然还知道如果逮捕她的话要逮捕证。可是自己当时是离王小姐最近所以才被他们组长给派了过来。

哪来的逮捕证给她看。“我忘了带,让在警局里,等下你和我一起去警局就可以看到了。走吧!”

本来他是想强硬的将施萍给带走的,可是她竟然也懂点法律,而且她能在那家奢侈品店里买衣服,那本身也是个有钱人。想到这里所以他才没有动粗,不过这施萍一定要带到警局去的,不然的话,王小姐那里要怎么交待。

“你没有出示逮捕证,我有权拒绝,而且我现在要打电话给我律师和我的朋友一起过来。”

镇定的说完就拿出电话先拨通了高律师的电话,上次和乔恒天要了高律师的电话,让他帮忙将房子转给赵奶奶,那电话号码一直都没有丢。

“你好,高律师我是施萍,我现在是在京城商业中心的奢侈品街,刚才在一家奢侈品店里买衣服,有个女的出口伤人,而且还想出手打我,我躲开后,那个女的因为自己没站稳摔倒在地上,右手脱臼。她打了电话报了警,说我打了她而且还是我把她的胳膊给打脱臼的。而警察来后,直接就要逮捕我去警局而且还没有逮捕证。我可以拒绝配合吗?”

和高律师说了现在的情形。

高律师听到施萍的话后也没有说些客套话直接就进入话题。“如果施小姐没有重大犯罪嫌疑,警察没有出示逮捕证和任何证据的话,您有权拒绝警察的口头逮捕,而且像这种没有逮捕令来随便逮捕人是违法的,严重点的你甚至可以告他诽谤。”(有些是迷胡查到的,有些是迷胡加的。但是大致的意思没变。)

施萍听到高律师的话后就放了心。哼,还好之前在H市里高律师帮她打官司,她看到高律师拿着的那本厚厚的法律知识,一时好奇翻开看了二页就觉得无聊没看了。

看的那二页,没有弄清楚别的,也就也记住了上面说的警察要逮捕人的话要出示警员证和逮捕证。她想在京城应该没人敢装警察,所以就要这三个人出示逮捕证。经过刚才高律师说的就更让她确定了。

“刚才我的律师和我说了,在这么多人面前你没有证据就要逮捕我,那你们不只要先向我出示逮捕证还要出示你们的警员证。如果没有的话,我可以告你们诽谤,因为你们现在严重的损坏了我的名誉。我保留的追诉的权力。请将你们的警员证拿出来,我看一下。不然的话,京城的警察多的让人数不清,到时候我还不知道要去谁。”

那三个警察一下子愣住了,自己来抓人的,现在竟然被这个女人反说要告他们诽谤。还以为就是平常一些让王小姐看不顺眼的人罢了,谁知道这个女人竟然还牙尖嘴利的。

不过,他们也不在乎,这王小姐是谁,这人顶多也就是有点钱,京城里的有钱人还少吗?能比的过王小姐家的权势吗?

“少说费话,让你跟我们走就跟我们走。再啰嗦小心我给你加条妨碍公务。”

施萍状似不经意的拿着自己的手机,其实她在给高律师打完电话后就开了录音功能。

“你们警察办案就是这样吗?不问缘由想抓就抓,那我们这些人的安全还有保障吗?这天底下还有法律这回事吗?还是说你觉得你们警察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要求现在去那间店里调出录像,以证明我并没有打人。而且还要告那位告我的那位王女士诬告。赔偿我的名誉和经济损失。而且你们到现在还没有拿出你们警员证呢。”

她现在不能和他们去警察,看刚才的情形就知道这些家伙绝对是那个王小姐找来的,就算他们真的是警察,自己跟他们去了警察局里那还有自己的好果子吃吗?自己才没有那么傻。

那三个警察当然不会将自己的警员证给拿出来。到时候这个施萍如果真的去告自己的话,自己就麻烦了。

他们也知道他们没有带逮捕证来逮捕施萍是违法的。可是这管出口的商务部部长兼发言人的王部长的女儿,她要抓这个女人,他们当然只有听话去抓人的份。而且这样的事情他们也干的多了。

以前抓过的那些大多都是女的,而且一个个都长的蛮漂亮的。最开始看到他们穿着警服叫她们跟着去警局去,一个个都听话得的很。弄到警局后,如果是有背景或者是势力的,他们顶多也就是吓唬一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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