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窝心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章 实用主义,重生宋末之山河动,让你窝心,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张释之说:“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律如此规定,当依法执行。陛下如欲加重惩罚,则法不信于民也。那人犯跸之时,陛下你若将他杀了也就罢了,但现在已交到我廷尉这里,我身为廷尉,自当公正执法,若有偏差,则天下的法官都会任意轻重,那老百姓岂不是要手足无措?望陛下明察。”文帝思之良久,承认张释之是正确的。
根据史书的记载,显然法官张释之所秉持的司法理念是,一个案子进入司法程序后,应由法官依法裁决,皇帝也不可干预。张释之的那一句“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也多次为后世的司法官引述,用来对抗君主徇私枉法的意图。
但宋代的学者、法官提起这起“犯跸”案例时,还是对张释之很不满意,因为张释之还说了一句“那人犯跸之时,陛下你若将他杀了也就罢了”。他们认为,作为负责司法的廷尉,实在不应该说出这种违背法理的昏话,如洪迈批评张释之此言无异是“启人主径杀人之端”。
大儒陆九渊更是从一个刁钻的角度发出诘问:假设汉朝的法律规定“犯跸者杀无赦”,那廷尉是不是也应该坚定地按照法条办案,将那个倒霉而无辜的乡下人处死呢?陆九渊的答案是:也不可以处死。他追溯到《尚书》记载的一项古老的司法原则:如果有人犯了大罪,但属偶犯、出于过失而非故意,而且坦白了自己的罪行,那么他就不可被判死刑。
根据这项古老的司法原则,陆九渊认为,“犯跸案”中的那个乡下人,只是偶尔的过失,不存在犯罪故意,即使他使汉文帝受了伤,也应该从轻发落,何况文帝并未受伤。如果当时的法律条文违背了这样的司法原则,法官应提请皇上修订法律,使法条合乎正义。因此,张释之应该向文帝解释清楚法理所在,而不是以“今法律如此规定”相敷衍。
想想本朝的大儒们见解都不统一,那么对于士子们来说便更为艰难,简单的以案论案只怕难以令人满意,而‘妄加阐述’怕又不知道得罪了那位主考。可要是坚持‘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的观点,只怕皇帝又不高兴,谁知道这是不是其在试探他们对君王的态度呢!
其实赵的想法很简单,希望能通过考试选出与自己理念相似者,为进一步的推行新政做储才准备。另一方面,他希望能从中挑选出些实用性人才,而非那些只会死记硬背条文,却不通应用的书呆子,其即便笔下文章能写出花来,可对公务一窍不通,那其在赵眼中还不如一个种地的文盲有用,起码他还能种出粮食,为国家缴纳赋税。而其却不过是一个浪费粮食和国孥的废物。
此外,自从赵掌握权力的同时,三思而行已经成为朝臣们时时挂在嘴边的话,他们以为这是对冲动气盛的年轻人最好的劝谏,而他也知道后世这句话依然倍受世人的推崇。因为人们相信,经过深思熟虑的决定才是最好的,经过反复思量的行动才能顺利地进行。
对于三思而行,赵觉得也没有错,思考与行动,对于一个正常人而言,是人生至关重要的一件事,如人之生老病死,难以避免。小到处理家庭琐事,大到掌握国家命脉,不假思索地行动和多番思虑却不见行动的人,轻则败家,重则亡国。思与行,不可偏其一,这亦是中国千多年的历史积淀下来的沉痛教训。
赵厌恶的只是不幸由此在社会上形成了一种重思考而轻行动的风气。或许是过于谨慎,过于追求万无一失,人们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用在了无限的沉思之中,结果越想越觉得准备不够充分,越想越觉得存在很大的问题,想着想着,本可以尝试的想法变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无疾而终。
而赵却明白由于人的四维空间是无限宽广的,不受客观事物与能力的强行束缚,因此,想着想着便偏离正轨、越想越远而找不到重点的。当人们在思想的海洋中畅游太久而迟迟不上岸来付诸实践,结果无疑是窒息于其中,彻底失去付诸实践的机会与能力,此也是王阳明知行合一的观点所在。
赵是实用主义者,他并不能领会王阳明的所有观点,也参不透其所谓的心学,但他以为只要助于维护自己的统治就可以拿来用。而这点儿正与自己秉承的‘实践出真知’观点相合,也有助于改变当前的风气,至于是否与朱熹的理念向冲突,那都是次要的,他要的只是实干家,却不是空想家。
另外赵两世为人,也看清楚了一些事情的本质,世界上就没有一种完美和正确的学说,其不过也是因时而生,在这种环境下是正确的,换个时间和地点那就错误的,就像朱熹和王阳明同时儒家的大师级别的人,脱离了现实能说出谁是谁非吗?
所以赵认定饿了吃饭、困了睡觉就是最大的理,强者永远认为拳头大才是世界公理。而当下灭了蒙元,恢复中原才是正理,一切都是要围绕着这个目标来做,至于是否是什么离经叛道,奇谈怪论等待后世去评说,或是待自己完成了大业,再去反思吧……
.bqg999.ccm.bqg999.cc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