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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财当初开布庄就在这上头吃过苦头,若不是云翠爹在镇上有些声望,又有意聘了他当女婿,帮着从中周旋,他也做不到今日。
沐兰倒不想开铺子,她考虑的是找一家铺子合作,收她做好的成品,能连原材料一并提供了更好。
这个想法在她心里盘算了不是一天两天,她跟旺财和云翠打听过,他们在珠宝行和胭脂铺里也没什么门路,在这方面帮不上她。
她还奢侈地买了纸笔,勾勒出几个自认为新奇的图样,拿到几家首饰铺子里给人看,结果碰了一鼻子的灰。
她不是没想过做些旁的,可惜她不是全能型的天才,只体育方面还算有些天赋,其它方面能拿得出手的寥寥无几,也都不足以作为谋生致富的手段。
渔村也有靠潜水打捞为生的,不过都是男人。她牢牢记着张氏等人的叮嘱,到了陆上要谨慎,要洁身自爱,尽量避免招惹麻烦,是以不好轻易动用这项本事。
大钱一时半会儿是赚不来的,三十二十的小钱也是钱,当然不能舍下,于是照旧跟着大春出海赶集。
天气变冷,东西不容易腐坏,渔村的人也一改隔日出海的规矩,三五结伴往稍深的海域里去,多多地捕了鱼备下。往往是出一回海,连着赶上两三日的集。
赶集的次数多了,卖东西的速度也快了,沐兰只一个人两只手,哪里跟得上?她要凭这门手艺赚钱,自是不能自断后路,为了数量降低质量。便空出一两日来,留在家里专心打结穿花,攒足了货再拿到集上去卖。
她回回跟着,大春和二驴子还没觉得,等她改了习惯才觉出不同。只要有她在,他们担去的鱼卖得特别快,十回里有七回八回都能卖光。她不跟着,鱼就卖得特别慢,有时候在集上蹲一天,连半筐都卖不掉。
沐兰起初听二驴子这样说还不信,刻意试了几回,发现果真如此,心中惊讶不已。
头一回赶集她的确出了个不错的主意,之后也出过几回,可实践下来都是不切实际不适用的。除去偶尔帮着吆喝吆喝,她也没做过什么,怎的就成了那只招财的猫儿?
想起酒楼二楼那个一闪而过的人影,心思动得一动,很快又将这荒谬的想法抛掉了。
她生在岛上,与世隔绝长大,之前跟陆上的人毫无瓜葛,来到这里之后也没有做过什么值得别人感念恩德的事情,谁会日复一日,不厌其烦地相助于她?再说她也没有发现买鱼的人中有哪位是常客,定是她想多了。
二驴子没她那么多心思,只认定她是个招财进宝的福星,自那之后,每回赶集都要不管不顾地拉上她。
杏花原就跟沐兰处得好,因为这事儿跟沐兰愈发亲近。只要沐兰在村里,便一日三趟五趟地往大春家里跑,拉着沐兰的手,把她夸得天上有地下无,“哎哟,瞧瞧,这小模样儿,跟那刚开的花骨朵似的;再瞧瞧这双小手,又细嫩又灵巧,这天底下可还有你不会做的事儿吗?
要不是长贵年纪小,跟你不相称,俺就立马备下彩礼,找个媒婆,把你定下给俺当媳妇儿了。日后哪家娶了你这样有福能干的,祖坟上都得冒青烟了!”
杏花夸了一回又一回,秀姑也跟着听了一回又一回。起初还撇着嘴不屑一顾,听得回数多了,也不免动了心思。
沐兰跟长贵差着五六岁,可跟山子只差三岁。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给山子当个媳妇儿岂不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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