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离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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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恣睢,是没有家的。
自从很多很多年前的那个大雪之夜,母亲去世,大娘将年仅三岁的他赶出家门,他就没有家了。
刚开始的时候,舅舅舅母还接济过他一段时间,不过没多久舅母的儿子出生,他就被舅舅送到很远很远的边陲远房亲戚家。
没多久他就被卖给有钱人家的小少爷做书童。
五岁那一年,小少爷和一群玩伴将他关进冰冷的柴房,那一夜柴房大火,燃烧的横梁掉下来,砸在他腰上……失去行动能力的他,被家丁丢到很远很远的深山里,他至今记得那一夜,北风呼啸,他哭着在地上爬,一边爬一边喊“妈妈”,泪水在脸上结成了冰,一直哭到嗓子发不出一点儿声音。
后半夜的时候还碰到了狼。
半大的一只小狼,绿莹莹的眼睛,龇着牙对他发出嚎叫。
他不想死。
求生的欲望让他取出早就藏在衣服里的匕首。
小娃娃和小狼在雪地里搏斗、撕咬、翻滚,黎明的时候,他遍体鳞伤,却喝饱了暖融融的狼血,窝在厚厚的狼毛里,睡着了。
师父说,捡到他的时候,他脸上身上到处都是血,简直像是雪里捞出来的娃娃,眼神凶得要吃人,他就是看中了他身上的“凶”和“狠”,才把他捡回去当承天教继承人教养的。
但哪有人会天生凶狠?
不过是被全世界抛弃,无所依仗,才不得不举起稚嫩的手,和命运殊死搏斗。
在那个世界,他无父无母、无亲无故、无牵无挂,这么多年他都已经习惯了,乍听到那一声“妈妈想你了”,程恣睢愣了一下,紧接着,就感觉自己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人戳了一下。
不疼,但酸酸的,胸腔里憋闷似的难过。
那些往事。
那些很小的时候对于家的渴盼,对于母亲的想念。
程恣睢以为他早就忘了。
但其实没有啊。
他也差点儿忘了,小娇气包是有家的。
有疼他的父母,还有一个骄纵可爱的妹妹。
小娇气包出身不算好,父母都是县里老实巴交的人家,父亲程爱国炊事班退役,之后和母亲孟美凤一起开了一家小早餐店,起草贪黑将一儿一女拉扯大。
程爱国性格闷闷的,憨厚老实,还有点儿倔强,孟美凤是个传统的贤妻良母,温柔贤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生了一个这么不让人省心的儿子。
他在外面发疯还不算,在家里也横行霸道,嫌弃父母没本事,一点点不顺心就大发雷霆,上次还因为母亲做的饭不合口味,动手将母亲推倒了。
明明父母双全,家庭和睦,却不懂得珍惜。
多讽刺啊!
这时,听筒里传来另外一个男人的声音:“孩他妈,你别给他打电话,让他回来做什么?他最好这辈子都不要回来!我的松鼠鳜鱼是给咱妮子做的,让那混账东西吃,还不如喂狗!”
程恣睢心道说得好,嘴上却道:“好,我这就回去。”
松鼠鳜鱼,他也喜欢呢。
他将炼好的一对儿情蛊装进小瓶子,放进冰箱里,然后出门买了一箱水果,拎着,打车回家。
小娇气包家在离B市不远的一个小县城里,老房子,地方不大,但氛围很好,他到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外面不少人在放鞭炮,噼噼啪啪的,很热闹。
系统指的路。
是一位中年男人开的门。他手里拿着菜刀,围着围裙,一身油烟味儿,一脸英雄就义的表情:“你妈把你养到这么大,出息了,和你妈动手……我没你这个儿子,你给我滚!”
咔哒、咔哒,楼道里的邻居都开了门,有的在门缝里看,有的大大方方嗑着瓜子出来围观,还有的劝老程大过年的,就别搞那些不愉快了,亲父子哪有隔夜仇。
程恣睢从来没见过这种场面,不知道怎么的,觉得还挺……温馨可爱的。
他笑着摇了摇头:“我不走。”
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女人在门里焦急地看,应该就是程妈妈孟美凤了,她似乎想拉程爱国,又缩回了手。
可能是怕激怒丈夫,伤到儿子。
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年轻女孩子伸头对他做了个鬼脸。
“这可由不得你!”程爱国挥舞着菜刀,“你今天想进这个门,就从我尸体上爬……”
程恣睢:“对不起。”
程爱国大概是从没想过儿子会说这三个字,一时之间愣住了。
程恣睢笑着说:“上次的事,是我错了,这次我回来,就是想好好地和她道个歉……我是男人,不和女人动手是我的原则。”
程爱国刀放下了,但脖子仍然梗着,哼了一声:“那是女人吗?那是你妈!”
少女一边啃一块哈密瓜,一边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地胡说八道:“爸,你还没明白吗?程珑珑今天回来,就是和你抢女人的,我看他是玩腻了男人,准备玩乱……”小娇气包原本叫程珑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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