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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民睡得很早,海枝抱伏耳抱得紧,直把他勒得喘不过气,他恼怒地朝海枝喊:“松一点,你想把我勒死吗?”
海枝哼哼唧唧,“别说这个字,我怕。”
“是谁先说我死了的?”伏耳翻过身,提起脚丫子把他踢出被窝,“明明有两床被子,你钻进来干嘛?睡远点!”
“脾气真坏。”海枝小声嘟囔着滚回自己的被窝。
伏耳的后脑阵痛不止,密密麻麻的痛感活像数万只蚂蚁在头颅里探险,痛得他两眼冒火,嗓子也冒火。
翻来覆去后,索性面朝下趴着,学着海枝把整张脸都埋进枕头里。
海枝抬起脸,从被窝伸出一只白白的手,轻轻覆在伏耳的后脑上,伏耳感到不疼了,睡意袭来,很快就入了梦乡。
第二天又是一个艳阳天,树林里虽然昏暗,但远眺出去,能看见小岛上满地金黄,空气也是金色的。
伏耳昨日没有出去打渔,今早吃的是存货,海枝没有抢他的口粮,等着神庙里的人给他送饭。
海枝地位特殊,是岛上的神明之子,他本来应该生活在神庙中。但不知为何,从小硬要跟着无父无母的伏耳生活。
伏耳的父亲不详,他妈妈在十五年前遭遇海难,大着肚子被海浪冲到沙滩上。岛民觉得是神明要他们救这个女人,于是好生看护,女人难产生下了伏耳。她去世前没有给孩子取名,岛民看孩子耳朵红彤彤,按照女人的姓氏,取名伏耳。
伏耳从小与岛民长得不一样。又因为刚生出就害得母亲去世,所以被岛民视为不详,对他不亲近。
海枝与伏耳同年出生,父亲被认为是神明,从小被岛民呵护,但他母亲认为他是个怪物,憎恨着他。
并时常想要把他弄死,在第六次提着刀接近在地上爬的海枝时,被忍无可忍的岛民乱棍打死。
海枝与伏耳是在十一岁开始同居的,无论岛民怎么劝都没用。
伏耳想到这儿时,心血来潮回想海枝小时候的模样,只是无论在记忆中怎么搜索,都寻不到小时候的海枝。
那一段记忆被纱布蒙上一样朦胧不清。
这时,敲门声响起。
是来给海枝送饭的神庙侍者,他早中晚都会来一次。
伏耳捧着碗转过身背对侍者,怕对方的尊荣吓到他的胃口。
也是奇怪,伏耳不是岛民后裔,长得不同也罢,海枝的母亲是岛民,他的父亲是岛民口中的神明,海枝的长相居然偏向于伏耳。
也就难怪海枝母亲会认为他是怪物。
毕竟岛民都认为他们长得很丑。
早饭过后,平常的伏耳就应该随着岛民去捕鱼了,他都是捕鱼三天晒鱼三天。
不过今日的海枝黏糊得要死,加上伏耳的后脑又开始痛了,懒洋洋地不想劳作。在木屋里呆了一会儿就受不住了,暗色的不变的场景,看久了腻烦。
海枝马上说:“那我们一起去晒太阳吧!”
晒太阳是伏耳的爱好,只是如今的伏耳再听到,不自觉有点抵触。海枝已经把他的草帽戴在头上,又提上一壶水,准备出门了。
伏耳只得跟上他。
码头上,白色的游艇站在海面上,像一只英俊的白鸽。
海大帅对回到岛上很抵触,但一想到事成之后,陆九韶给的一大笔报酬,足以让他在城市里住好几年,那点小情绪很快就被打散了。
陆九韶还是一身白西装,他有很多套西装,白的粉红的玫瑰色的。他今日的内衬是粉红色的,领带是玫瑰色的,胸前还别着一支玫瑰胸针。
不愧是玫瑰城土生土长的人。
只是玫瑰城终年白日,天上的太阳从不下落,他的皮肤是古铜色的,尽管英俊,配着一身淡色的装扮还是有些违和。
这一身装扮在海大帅眼里就是时髦和美丽,他低头看了看自己,他穿的是警察局白送的海蓝条纹连体衣。
本来还觉得好看,一见陆九韶又自卑了。
陆九韶戴上墨镜走近游艇,在他看来,海大帅就应该穿黑漆漆的斗篷,把自己从头到尾都笼罩起来。
登上游艇,进了舱间,陆九韶把墨镜摘了下来,惊讶地挑高了眉毛。
无他,睡房门前的过道上有两个陌生人睡在地上。
接着一段信息输入他的脑中:“外乡人肖肖,身份是你的助手1号。外乡人弓云长,身份是你的助手2号……”
“外乡人掺和进来了?看来那座小岛很有蹊跷,这一趟不会太平了。”
陆九韶说完把墨镜别到胸前的口袋,“我可是从来不用助手的,要不要严谨一点?”
他弯下腰,伸出两根手指分别抬起两人的下巴,一男一女都是年轻人,都长得一般。他便打消了把两人搬到房间的念头。
“皮糙肉厚,睡一睡地板有什么要紧?”
等陆九韶驾驶游艇飞快游在海面,睡在船舱过道地板上的女生猛地睁开双眼,大口呼着气,冷汗打湿了额发。
她喘了一会儿,“我没死?!”
肖肖捂住心口,感受着掌心下怦怦跳的心跳,心有余悸道:“我……没死,我在做梦吗?”
随即注意到周围陌生的环境,迷茫地站起来,“啪嗒”,一个小本子还有一支笔从她口袋中掉落。
她没有第一时间去捡,而是看向了倒在一旁的男生,穿着校服,是个高中生。男生哼唧了一下,悠悠转醒,他与肖肖一般,恍惚道:“我……还没死?”
肖肖感到诡异的不同寻常。
她分明出了车祸,一块尖利的玻璃穿破了她的心口,她经历了半个多小时才流血而死,清醒的半个小时是她人生中最痛苦的一段时间。
那并不是做梦!
想到这儿,肖肖捂着脸哭泣起来。
“你……你……”内向的高中生弓云长看见这陌生女孩伤心,一时倒忘了深究自己怎么到陌生地方的。
他一边想着组织安慰话,一边从地上爬起来,本来放在他肚子上的本子和笔一咕噜滚到地上。
他捡起本子,巴掌大的硬皮封面上写着三个字:任务书。
下方有六个黑体字——持有者:弓云长。
弓云长一边疑惑怎么有这么个本子,一边翻开第一页,空白的书页慢慢出现一笔一划的字迹,像是有个看不见的人拿着看不见的笔在上面写字。写下的信息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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