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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宝宝使劲捶了捶疼痛的脑袋,喝酒的后遗症,太明显了!
穿好衣服,迷迷糊糊洗漱完,拿了弓和剑准备去练武场做早课。刚走到前院,就听到一阵嘈杂声“白夫人,不是我说啊,你们家三公子也太好动了,昨晚上又把我们家房顶的瓦给弄坏了,那可是上好的琉璃瓦……”巴拉巴拉!
白宝宝瞬间清醒了许多!
昨天,白宝宝记得晕乎乎被丢了出去,风一吹就全醒了,为了平衡好身体,脚底带起来一片琉璃瓦才缓冲了下来!
脑袋实在疼的厉害,索性躺在屋顶上,感受到风轻轻地刮过像极了母亲的爱抚,就想就地打窝睡觉。
直到后来,想翻个身,恩,翻个身,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极具安全感,就放心的沉入了睡眠……
记忆嘎然而止,但毫无疑问,肇事者是她,房是她揭的瓦是她打的。
白宝宝灰溜溜的潜到练武场,他爹正在给一匹小红马刷毛,看到白宝宝语气轻快的喊道“小白宝宝,快过来,看爹爹给你的礼物。”
礼物?白宝宝眼前一亮:“是这匹马嚒?”
浑身似火、两眼有神、四蹄如盆、尾扫残云,额头一簇白毛,虽然现在还很小,但可以想象到它长大后是何等的英姿勃发。此等尤物只要是爱马之人都会喜欢,恨不得飞身上马,驰骋天地间。
白宝宝眼神越来越亮,从来没有一件礼物可以让她发自内心的喜欢。她虽然学会了骑马,但从没有一匹真正属于自己的马。仿佛自己骑着红马自由酣畅的在草原上奔跑的场景就在眼前。她可以预见未来这匹小红马会是她不可分割的伙伴。
看到女儿的表情,白凌华就知道这次礼物送对了“恩,快过来,马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多与它亲近交流,时间长了它就对你有感情了。”
白宝宝激动不能自已,自己之前只养过狗,也就是留在京城的豌豆黄,来塞外之前托付给了二哥照顾,豌豆黄很好养活,不知道这匹小马好不好相处。小心翼翼摸摸它的头,被它打了个喷嚏甩开,白宝宝开心的说道:“流云,她叫流云,爹爹。”
“流云...不错,倒和她挺般配,给,为她刷刷毛吧。”说着把刷子递给女儿。
“爹爹,这就是你说的奖励吗,我好喜欢。”
“你学骑马的时候,爹爹,就知道你的小企图了”想到女儿当时学马,看着他的马儿炙热的小眼神,惊叹又可惜不是自己的小表情就忍俊不禁。
呵呵...“爹爹不准笑话我,我现在有自己的马儿了,这可是我的专属坐骑,谢谢爹爹,我很喜欢”说着摸摸流云的毛发,这是自己马儿,终于有自己的马儿了,o(* ̄︶ ̄*)o.明天去街上转一圈,让大家都认识认识,这是我的马儿流云。
日子就在白宝宝与流云的蹄下溜走,她们在广阔的原野上自由飞扬,挥洒着肆意的青春。
德宣三十二年,西夏敌军偷袭雁门关。惨遭白凌华带领的大军及边塞人民的巧妙回击,边塞人民像打了鸡血的仇恨回击让西夏国一时胆寒心魄,怕是未来十年不敢轻举妄动。
德宣三十三年,京城来圣旨宣白凌华回京任职,接受封赏。这就意味着白宝宝的肆意边塞生活即将结束。
“我要回京了,也许,此生都没有……如果你来京城我来做东为你接风”白宝宝在孤独饮依旧提了两坛酒来到莫凭栏,不过这一次不是为了玩耍也不是为了聊天,更不是为了看戏,而是一个沉重的字眼‘告别’。
“回京好啊,京城繁华,你这么大了,也该收收心老老实实做一年大家闺秀,准备嫁个好人家了。如果哪一天你需要我了,來封信,万死不辞。”杜月笙看着眼前的女孩,一身红衣如火,眼神清亮,面庞清秀,眉眼英气,此时因为离别眉目轻蹙,青春无限好!
这个自己看着长大的女孩,她像一只自由飞翔的幼鹰,京城那个繁华的牢笼,是否会折断了她翅膀,从此郁郁寡欢。
忆起初次见面,她安静的坐在那里看戏,静静的,什么也没做,只是静静的,仿佛是灵魂上的吸引,忍不住的想靠近,又仿佛天性使然,让自己大惑不解,但一直有个感觉告诉自己靠近她,亲近她。
更不能理解的是一直自制力很强的自己对于一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竟然直接走上前去打了声招呼“你好,我是莫凭栏的东家杜月笙。”
如此不正常的行为让自己很是懊恼。她转过身惊讶看着自己,岁月静好,仿佛听见一个声音在告诉自己,没错就是她,是谁?也许就是传说中的缘分!
杜月笙从怀里拿出一个乌木令牌,伸手递给白宝宝道:“这是我派的信物见牌如见我,京城里有一家叫阴阳当的当铺就是联络点。”
白宝宝细细打量着这个令牌,乌黑的乌木上面刻有‘阴阳’二字。手里还能感受到对方的余温,小心翼翼的把令牌放入怀里。
杜月笙这个人,从第一次见到他就被他的神秘所吸引,表面无情却最有情,今生今世能有他这样的一个朋友,此生无憾!
“多的不说,都在这三杯酒里”白宝宝说完一气连饮三杯。在塞外这几年酒量已经练到由原来的三杯倒到现在的三杯下肚面不改色。
离别的对饮沉重而醉人,多情自古伤离别,想来这世间离别总比相聚多。
华灯初上,今夜别,酒微醺,夜未央。杜月笙看着远去的倩影神情迷惑喃喃自语:“我们的缘分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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