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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宁趴在地上,脸已经深深埋在湿泥里,身躯抖得厉害,却一动也不敢动。

从小被太监收养,哪怕在权贵达官多如牛毛的京师城里,钱宁亦活得游刃有余,自小连京师都很少出去过,太监养父去世,他直接承袭恩荫当了锦衣卫百户,他的一生可谓顺风顺水,无风无浪,何曾想过有朝一日,他会在敌占区仓惶逃命,而且被无数刀剑架在自己的身上,生死悬于一线。

呼哧的喘息将地上的泥水吹拂出圈圈浑浊的涟漪,钱宁仍趴在地上,惶恐地闭着眼,等待自己即将到来的命运,是一刀劈落,还是五花大绑。

“他娘的,跟狗一样窜了一天一夜,总算逮到你了,说!你是何人?是不是狗皇帝派出来的斥候或奸细?”

问话的声音也喘得厉害,钱宁逃了一整天,反军也在后面追了一整天,大家都不轻松。

“各位军爷,饶命……小人,小人只是九江城外庄子里的佃户……”钱宁颤声回答。

反军根本懒得审,几只手伸过来将钱宁浑身上下搜了个遍,搜身的经验非常老道,连里衣夹缝,亵裤,足袜和鞋底都没放过。

钱宁绝望地闭上了眼。

一块木制的牙牌被反军搜了出来,钱宁和众手下乔装出城,唯一保留的便是这块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牌子,本来遇险时应该果断扔掉,然而钱宁只顾仓惶逃命。根本没想到这块牌子上面去,直到被拿住才情知不妙。

反军里面显然有认得字的,一看牙牌两眼大亮,哈哈笑道:“可逮了只肥羊,京师锦衣卫百户,呸!说什么九江佃户,佃户会佩这块牌子吗?佃户穿得起丝绸里衣吗?嗬,还有四十两银子,当咱们是傻子糊弄呢?”

钱宁脸色惨白,带着哭腔大声道:“我招了。各位军爷。我招了……”

“这小子看面相不是老实人,先揍了再说。”

一通拳脚如狂风暴雨般倾泄在钱宁身上,钱宁双手护着头,像只被屠宰的死狗一样蜷缩在泥水里。嘴里发出嗷嗷的惨叫。惨叫声最后渐渐变得虚弱。

…………

…………

九江城内经历过朱宸濠反军的洗劫……其实也没有洗劫到什么。王守仁撤出城时该带的都带走了,带不走的也一把火烧了,留给朱宸濠的基本只有一座空荡荡的城池。

如果反军将士们保持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只重过程不重结果的话,九江城算是被他们洗劫了吧,至少反军将士们也辛苦搜寻了一番。

一番洗劫过后,朱宸濠决定拔营继续向北,兵锋直指安庆。

他采纳了李士实的建议,目前自己已陷入了劣势,只有出其不意刺死朱厚照,他才有一线希望问鼎天下。

六万步军,四万水军,一齐向安庆开拔而去,以凌十一为步军统帅,朱宸濠则亲自统领水军。

一明一暗,双管齐下,朱宸濠为自己的野心做着最后一搏。

步军统帅凌十一原本只是活跃在江西地面上的一个山贼,凌十一干山贼这份职业还是很有前途的,仗着自己精湛剽悍的武力和不怕苦不怕死的拼搏精神,他很快在江西地面上闯出赫赫声名,人见人怕,鬼见鬼愁。恰好正碰上朱宸濠招兵买马,宁王爷是个不怎么讲究的人,他招兵买马从来不管对方是善是恶,也不管对他忠不忠心,他固执的认为“忠心”这东西可以花银子买来的,于是向凌十一抛出了橄榄枝。

凌十一寻思着山贼这个行当里他大抵已是无敌的存在,实在已找不到什么刺激和成就感了,于是痛快答应了朱宸濠的邀请,入了他的麾下,正所谓拉风的人生不需要解释,江西有名的山贼大盗凌十一摇身一变,成为了宁王麾下一员大将,打算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为子孙搏一个公侯万代的未来。

从山贼到将军,凌十一的事迹足够能写出一本青春励志传记了,如果他干的事业不是造反的话。

六万步军出九江,两日路程便快接近江西边界,出了江西边界便是南直隶了,那里,有二十万朝廷大军在等着他。

凌十一独自坐在帅帐里愁眉不展,因为他发觉第二次创业似乎并不顺利,王爷尽管没明说,可大家都看得出,眼下己方已落于劣势。

帐外传来吵嚷声,凌十一皱眉,正待呵斥,却见亲兵掀帘而入。

“将军,有人在营外杀了咱们的弟兄。”

凌十一环眼一瞪:“混帐!谁杀了咱们弟兄剁了他便是,这点小事用得着跟老子禀报吗?”

“将军,杀咱们弟兄的……是一个女人。”

“女人就剁不得……慢着,他娘的,什么女人能杀咱们弟兄?”

“一个绝色绰约的女人。”

凌十一两眼圆睁,目光顿时露出淫邪之色。

山贼就是山贼,就算当了将军,仍脱不了山贼本色,活着只为了酒色财气,非常三俗。

“这个女人为何杀我弟兄?”凌十一终于问出一个很有营养的问题。

亲兵讷讷:“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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