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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港口处,说完这一段满是阴冷与血腥的话,鬼狼佣兵团首领,阿道夫缓缓地将手中的通讯器捏碎,目中闪过一抹择人而噬的狠辣与凶厉。

能够一手将鬼狼佣兵团从无到有的在几年里发展到如今的实力,除却实力之外,阿道夫的脑子自然也不会差,他心中很清楚,这一次出师不利,导致鬼狼佣兵团全军覆灭,虽说是周文略这个对手的确出乎意料的太过于强悍,可他自己作为队长,无论如何也是难辞其咎,至少一个轻敌大意是绝对跑不了的。

而且眼下最重要的是,即便他击杀了周文略,抓到了萝萝德萨丽,完成了这一次的委托,他这些年来好不容易创建的鬼狼佣兵团也是全军覆没了,不提数年间的一腔心血全部作废,单单是失去了鬼狼佣兵团这个势力的倚仗之后,阿道夫即将面临的局面也是堪忧。

要知道,鬼狼佣兵团这些年来臭名昭著,得罪的人可绝对不是一个半个那么简单,若是原本有众多人马在,阿道夫自然不需要担心,可这些仇人们若是得知鬼狼佣兵团已经全军覆没的话,想想到时候要面临的棘手局面,便是以阿道夫的冷酷阴狠,也深深的为之头疼不已。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阿道夫在一刹那就想好了退路,委托什么不委托的,显然是不需要再去关心了,等下就乘直升飞机直接离开这里回星海,然后随便跑去个乡下的星球,隐姓埋名潜藏个十年八载的,料那些家伙就算得知了鬼狼佣兵团已经覆灭,但他跑的这么快,即便那些仇人再神通广大,在异国他乡人海茫茫中,也未必能找到他。

到时候,再等所有人都忘记了他的存在后,他自然就可以出来逍遥快活了。

打定主意的阿道夫心中笃定一片,只是临走之前,他却还有一件事情要做,那就是一定要将周文略这个导致自己多年心血一败涂地逼的自己狼狈逃窜的元凶彻底的干掉,以泄心头之恨。

打开身旁的装备箱,将里面的致命杀伤武器一样样的装备到身上,等拿起最后一把重型武器的时候,阿道夫的嘴角露出了残忍的笑容,原本便丑陋万分的面部更是越发狰狞如鬼,可怖万分。

这是一把微型超光速电磁脉冲枪,这种电磁脉冲枪,其实也算是轨道枪的一种,不需要火药做动力,而是以枪体线圈产生的洛仑兹电磁力来推动一种铅铀导体弹头,速度几乎可以比拟光速,而且子弹在击出的瞬间雾化,在电磁力的推导下直线前进,丝毫不受重力地影响,这把脉冲枪的威力在于,雾化弹具有极强的穿透,理论上可以穿透铅金铋等金属之外的任何物体,而被这种雾化弹穿透的物体,组织结构会在瞬间被打得粉碎。

只是正所谓事物总有其双面姓,这把令人震撼地死神之枪虽然威力强悍,但也并非没有缺点,除了枪身太笨重这个还算能够接受的小缺点之外,它还有一个致命的大缺点,那就是它的射程实在太近,只有八十米左右。

八十米的射程,不得不承认,这个距离不要说在整个枪械种类中,就算是单单在手枪范围里,都实在要从后面倒着数了,这种威力强悍的死神之枪必然是用来对付武者这样的高手的,不然的话拿来对付普通人简直就是杀鸡用牛刀的浪费,但偏偏,这样短距离的射程拿来和武者中的强者交手,又却是个短板。

所以,这种电磁脉冲枪自出世之后简直就是个矛盾体,很少有人会选择,因为它派上的用处真的不怎么大,但是阿道夫却很喜欢,使用热武器的武者很多,但能够成为先天高手之后还使用热武器的就很少了,而阿道夫偏偏就是这样一个使用热武器的人阶初期先天高手。

有着先天真气做后盾,自然是不惧和敌人近距离的硬碰硬交锋,电磁脉冲枪仅仅八十米的射程短板自然也就不是什么大问题了。

“接受死神的洗礼吧。”

阿道夫狞笑着带上视仪,打开手中脉冲枪的电磁开关,大踏步的迈入了森林之中。

接下来的时间里,阿道夫一路上找到了三个手下的尸体,仔细检查过尸身后,饶是以阿道夫的阴狠自负,也不由倒吸了几口凉气,这个一直被他小看了的小子,简直就是个天生的杀手啊,自己的手下无一庸手,却基本全部都是被他一击必杀。

他的实力如何阿道夫暂且不知,没有什么发言权,但就以杀人的手段和战斗经验来看,简直是太惊人了,完全就是一个战斗经验似乎比他们这些刀口舔血的佣兵还要老道的杀场老鸟啊。

而当阿道夫找到黑人大汉亚摩斯的尸身后,阿道夫更加坚定了利用手中的高科技武器击毙周文略的念头,得力手下亚摩斯的武功他是知道的,这种堪称肉盾的外家防御高手竟然在正面对击中被周文略直接打断了四肢的骨骼,本身的力量优势似乎一点用都没有,由此可见周文略的实力之强恐怕不是先天境界也是差不多了。

二十岁出头的先天高手,阿道夫也不怎么相信,这样的绝世天才,恐怕也只有七大世家那种联邦顶级势力的核心弟子嫡系传人才可能出现,阿道夫不觉得自己会倒霉到这种程度,只是随便接了个绑架看守的普通任务,就撞上了这种绝世铁板。

但是对方哪怕不是和他一样的先天高手,但是就以实力来看,至少也是半先天的武者巅峰实力了,而且还是其中的佼佼者,不然以亚摩斯的强劲实力,绝不至于正面交锋还被打的那么惨,他的实力虽然比亚摩斯要强的多,但从谨慎的角度来看,擅长热武器的他还是决定放弃自己的武功短板,以擅长的枪械应敌为好。

心中做好了决定,阿道夫越发的谨慎,对周文略再无一丝的轻视,他知道,与周文略这种高手对决,往往就是在一瞬间就分出了生死,自己即便拥有着电磁脉冲枪这种大火力的武器,也是半点大意不得。

踏在枯败的枝叶上,饶是阿道夫尽量放缓脚步,也仍是发出窸窸窣窣的轻微声音,突然,他的眼前寒光一闪,一柄匕首带着肃杀的寒气,几乎在一个瞬间,就逼迫到了阿道夫的眼前,目标直直对向阿道夫的喉咙。

“来了!”

阿道夫眼中寒芒一闪,临危不乱,条件反射般地一个后侧仰身,匕首紧紧贴着喉咙飞了过去,即便隔着面具,阿道夫也能感受到匕首上蕴含的强大力量与凛冽透骨地盎然杀气。

“去死!”

阿道夫也不是吃素的,身为人阶初期的先天高手,他虽惊不乱,在后仰的同时,手中的电磁脉冲枪不假思索地就朝着匕首飞来的方向扣动了扳机。

“嗤嗤嗤……”

在这一瞬间,阿道夫最少开了二十多枪,他并不在乎弹药的问题,与普通的需要时刻注意弹药的枪械不同,这种脉冲枪除掉威力强大之外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它装置在枪膛中的铅铀导体弹头,足够支撑发出两千余发的子弹,足够他使用了。

‘嗤嗤’声不绝于耳,雾化弹接二连三的自脉冲枪枪管射出,脱离枪膛十米之后,雾化弹的直径迅速的扩散到约莫二十公分的样子,便如宇宙机甲的电子光束炮一般争先恐后的向前飞奔而去。

“轰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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