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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墨宝伺候。
海大书城本来就是卖书的,自然,与书相关的笔墨纸砚是少不了的。
此时两位主角拼字,立即便有工作人员将笔墨纸砚送了上来。
这写字嘛,当然得是毛笔,也只有毛笔,才能写出书法的境界。
其实,书法这种艺术,在此前一度只有华夏区域以及东亚区域的几个国家有,其他的国家,因为并不是方块字,也就没有书法的技艺。但是,至地球联邦采用汉语做为官方语言之后,书法也就在全球流行开来。若是能写得一手好字,同样非常得吃香。
周凡将宣纸展开,没半点考虑,提笔就写。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这是上联。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这是下联。
随即横批,写上五字:红花群英会。
笔者龙蛇,洋洋甩甩,半会时间,一幅对联就已产生。
“大功告成。”
拍了拍手,将笔收好,然后,又将两幅对联遮住,随即坐下,等着边上的那位明莱。
“哇,这么快?”
众粉丝看周凡这么快写完,先是一喜,后是一惊。
喜的是认为周一凡大大极善书法,这么快就将一幅对联写好。惊的是,这样的速度,就算是写好了,估计写得应该一般。特别是最后周凡那个动作,却让他们心中一凉。为什么遮住,难道是写得太普通了。就连收到周凡签名的书友,也有一些担心起来。虽然他们知道周凡的字也不错,但到底这是硬笔字,不比毛笔。有一些人硬笔字写得好,但说不定毛笔字极烂。
反倒是那个明莱,那架式,虽然写起来慢,但一笔一画,却是认真之至。
想来,他在书法上面,倒是有一些水平。
只是现在两人的作品都还没有公布出来,他们也只能干着急。
直到周凡喝了好几口茶之后,那边的明莱终于完成。
“不好意思,让你久等。”
写完一幅对联,明莱似乎找回了一点信心,连说话都有一些儒雅起来。
“客气。”
周凡吟吟一笑,倒没有觉得什么。
“既然如此,两位都已写好,我看,还是拿出来让所有人评一评,到底是谁写的好些。当然了,不管是谁写的好,写的差,都是以文会友,到时候点评出来,可不要伤了和气。”
当看到明莱的对联出来之时,李强终于舒了一口气。
他倒是知道明莱在书法界有一手,虽然算不得一代名家,但在当红作者里面,明莱的书法也算排得上号。刚才一度丢脸,现在只感觉一会就要找回排场,脸上倒放松了不少。
“那么,现在我们来欣赏一下当红作家明莱的书法?”
李强这人非法强势,此时一心想要打回场子,居然直接充当起主持人来。
“慢,李经理,我想,字倒是我们这一边先写好,应该由我们先将对联拿出让大家欣赏才对。”
看到这里,李城诚不满意了,站了起来,却是说道。
虽然他也不知道周一凡的字写得如何,但他却认为,书法与歌曲一样,都是艺术的东西。既然是艺术的东西,如果不是写得特别差,大家表现差不多,那么,也很难分出个高低。哪怕,你就算写得再好一些,如果没有高手来点评,同样普通人也是分辨不出来的。
这个时候,也就是说,谁第一个将作品公布出来,所占的便宜也就更大一些。
李志城倒是知道那个明莱在书法这一块有一些研究,怕周凡不敌,急忙抢了过来。
只是周凡倒摆出无所谓的态度,“李大哥,没事,让他们先也没关系。”
看到周凡如此表态,李志诚也只好退了一步,“好吧。”只是他心中却想道,“估计周一凡年轻人的傲性犯了。”不过,也算了,哪怕这一次失利也好,让他吸收一下教训。
“哈哈,还是这位朋友痛快,李老板,你可要多学着一点。”
李强哈哈大笑,不时还讽刺了李志诚一句。不过李志诚倒不与他呈嘴舌之利,只是站在一边。
“好,那让我们来看一看明莱的书法。”
几个工作人员,先后将明莱的一幅对联展开。
只看见上面写道:
上联:世上几百岁旧家,无非积德。
下联:天下第一件好事,还是读书
李强边看边念,念到“天下第一件好事,还是读书”之时,却是大叫了三声,好,好,好。
“好字,好字。”
不仅是李强叫好,其他的一些人看到,也是纷纷拍手。
确实不错。
这一幅对联,虽然仅仅只有几个字,但是字体工整大方,笔力雄厚,难得的好字。就连周一凡的不少粉丝看到,也是暗暗点头,心道,这个明莱虽然人品很烂,但字倒是写得好的。如果不是他们是周一凡的粉丝,恐怕现在就要叫好起来。
不过,越是看到这,他们越是担心起周凡来。
当然,就算是很多人担心,但却有一人淡定自若。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周一凡粉丝团团长陆菲青。
“团长,这下可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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