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到荼靡提示您:看后求收藏(84、在路上(为奇迹一生123,重生之赚钱要趁早,爱到荼靡,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下了汽车上火车,下了火车又转火车,席虹提着在火车站旁买的水果零食干粮,紧跟着妈妈,兴奋的很。这是自己旅途人生开始的第一程呢!以后,说不定就没伴了。得自己一个人看风景了。
h市的确远,火车要两天一夜。因此坐的是卧铺。这还是席虹第一次坐这么长途的火车呢,新鲜的很,还专门跑餐车去看了看,倒是挺符合她现在十多岁的小姑娘形象的。
做卧铺自然就不用经历硬座车厢的拥挤脏堵了,始发站上车的好处是,席虹和妈妈坐的是相对的下铺,真是最理想的位置,路上没事,妈妈带了毛线来打,席虹就坐旁边看,妈妈手上不停,嘴上还给她讲解。
上辈子席虹中专毕业,父母还把她当个小女孩看呢,她也的确只长了年纪没长心。而这辈子,才小学毕业爸妈就已经开始慢慢的把她当大女孩了。所以说,一个人在别人心中的印象,都是来源你自身的表现,跟其他无关。
毛线席虹自然是会打的,对九零后来说,会织毛衣的寥寥无几,八零后么,一半一半,会的跟不会的对半开。而对席虹这样的七零后来说,不会的才是凤毛麟角。
一个是环境使然,小时候又没有什么好玩的,妈妈们平时一闲下来,一定是拿着四根签子一团毛线在那戳戳戳,耳濡目染,自然而然的就想学了,席虹小时候就会把妈妈的竹签子掰成两段,捡团妈妈剩下的小毛线球装模作样的给缺了个胳膊的洋娃娃打衣服,那时候妈妈的签子很是被她祸害了不少。
不过也就限于会弄根钥匙链的程度,真正学会还是在读中专的时候,一个寝室八个女生,全都拿副签子织围巾,织手套,织毛衣,一副未来的贤妻良母的样子,在这样的环境下,怎么都会了,至于手艺如何,那就是看个人的天分了。
不过大概是性格使然,席虹虽然会,织的毛衣却并不多,她是对什么东西不会的时候最有兴趣,废寝忘食都要学会,会了之后就容易丢下了,特别是那种花的时间长又单调重复的事情。
她最喜欢的还是学各种各样不同的针法,做各种有趣的小饰品,而且因为织毛线要四根签子不方便,后来她更喜欢钩针,小小的一根钩针却可以钩出各种千变万化的东西,从小小的一朵花到大大的地毯,别提多神奇了。
席虹结婚后,李骏天天不在家,她跟朋友出去玩了两次,以前她跟朋友们经常聚会的,后来结婚了才减少了次数,结果就这么两次,居然都有人传到李骏耳朵里去,(他们聚会都是有男有女一大帮人的),小地方人无聊了就这样,后来她也懒得为这个事情伤了彼此的感情也就不出门了。
那段时间就在家里钩东西,小的桌垫钩了不少,大的桌布也钩了几张,甚至连最费功夫的毯子都钩了两张出来,结果李骏回来还嫌这些东西占地方......
再加上李骏觉得织的毛衣没有买的有型也不怎么穿,席虹后来也就根本不做这些事情了,要什么买就是了,方便快捷还不累手,大家都满意,有那些时间还不如看小说呢,好笑又不费脑子。
不过妈妈现在是不知道她会的,还在很认真的教她这个新花样,席虹也在旁边看的认真,其实女孩子天性就是喜欢女红的吧,再没有别的诱惑的时候自然对这些就感兴趣了。
母女俩一个教一个看的专心,列车渐渐的减慢了速度,然后停了下来,原来到了一个小站,又上来了好些人,席虹也就停的时候到窗边去看了两眼,不过一会儿之后列车员就带了两个人过来了。(未完待续)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